情况评估报告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2023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立信2023年度审计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是国内最具综合实力的会计师事务
所之一。
(二)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三)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并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
三、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立信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执业规
范的要求,对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等执行了相关工作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过程中,立信制订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人员和时间安排、关键审计事项、重点关注领域和审计策略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四、总体评价
经评估,公司董事会认为,立信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独立性、风险承担能力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审计工作要求。在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按时高质量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年报审计工作,出具了恰当的审计报告。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