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3 证券简称:山西焦煤 公告编号:2024—015
关于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完成
2023年度业绩承诺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完成收购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晋焦煤”)51%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收购协议约定,现将华晋焦煤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收购基本情况
2021年8月至2022年11月间,公司与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焦煤集团”)、李金玉和高建平签订关于华晋焦煤和山西华晋明珠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明珠煤业”)的股权转让协议以及补充协议,公司以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华晋焦煤51%的股权和李金玉、高建平持有的明珠煤业49%的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持股华晋焦煤51%股权,成为华晋的控股股东。交易价格以基准日的评估值为基础,交易双方进行协商后确定,购买华晋焦煤的转让款为659,929.80万元,其中发行股份支付比例为85%,现金支付比例为15%,即发行股份支付的对价为560,940.33万元,按照锁定股价5.41元/股计算,发行股份数量是1,036,858,280股,现金支付的对价为98,989.47万元;购买明珠煤业的转让款为44,263.25万元,其中发行股份支付比例为85%,现金支付比例为15%,即发行股份支付
的对价为37,623.76万元,按照锁定股价5.41元/股计算,发行股份数量是69,544,848股,现金支付的对价为6,639.49万元。2022年12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240号)。
2022年12月30日,华晋焦煤和明珠煤业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资产交割完成。
二、业绩承诺情况
(一)本次交易于2022年度实施完毕,焦煤集团作为补偿义务人,对华晋焦煤业绩承诺如下:
华晋焦煤在业绩承诺期2022年、2023年、2024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是209,862.52万元、136,574.56万元、145,745.94万元,三年累计不低于492,183.02万元。
(二)本次交易于2022年度实施完毕,焦煤集团作为补偿义务人,对华晋焦煤采矿权资产组业绩承诺如下:
华晋焦煤沙曲一矿、华晋焦煤沙曲二矿、吉宁煤矿、明珠煤矿,上述采矿权资产组在业绩承诺期2022年、2023年、2024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101,227.35万元、115,471.07万元、190,030.09万元,三年累计不低于406,728.52万元。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立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K10275
号),华晋焦煤2023年度业绩实现数已高于业绩承诺数。具体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如下:
(一)华晋焦煤2022年和2023年度业绩实现数已高于业绩承诺数。具体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年度 | 业绩承诺数 | 业绩实现数 | 增减金额 |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净利润 | 2022 | 209,862.52 | 240,937.19 | 31,074.6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 2023 | 136,574.56 | 193,402.14 | 56,827.58 |
(二)华晋焦煤采矿权资产组2022年度和2023年度业绩实现数已高于业绩承诺数。具体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年度 | 业绩承诺数 | 业绩实现数 | 增减金额 |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净利润 | 2022 | 101,227.35 | 298,880.59 | 197,653.2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 2023 | 115,471.07 | 269,825.67 | 154,354.60 |
四、结论
(一)华晋焦煤2023年度业绩承诺136,574.56万元,实际完成193,402.14万元,超额完成56,827.58万元。
(二)华晋焦煤采矿权资产组2023年度业绩承诺115,471.07万元,实际完成269,825.67万元,超额完成154,354.60万元。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K10275号)。特此公告。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