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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淼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曙夏)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2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曙夏)

本人朱曙夏作为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会独立董事,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公司章程》、《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在2023年度的工作中,忠实勤勉尽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2023年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和4次股东大会。本人应出席董事会9次,实际出席9次,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列席股东大会1次。2023年,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作出正确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本人认为2023年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在召开董事会前,均主动了解情况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相关材料,详细审阅会议材料及相关材料,

对议案的合法、合规、合理性进行审查,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凭借自身专业知识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等发表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审慎的行使表决权。2023年度内在参加的全部会议中的7次董事会上,本人都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涉及权益分配、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董事换届选举、公司高管聘用、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售股解禁、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等事项。其中,对发行股票购买资产有可能对公司的发展方向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权因重大重组发生变化给公司主营业务带来风险的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3年,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章及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其他工作

本人曾于2023年7月到公司现场办公,听取了高管的工作汇报,到车间与工作人员进行交流,列席参加了股东大会,对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提出意见。

本人2023年度忠实履职。2024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和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勤勉尽责的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具建设性的建议和客观合理判断,更好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朱曙夏2024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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