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1856 证券简称:浩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5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召集人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召集人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5日9: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年5月14日15:00—2024年5月15日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除上述投票方式外,无其他投票方式。股份类别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普通股 | 831856 | 浩淼科技 | 2024年5月7日 |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
本公司聘请的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安徽省明光市嘉山大道80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一)
审议《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及规则制度的规定,董事长对2023年董事会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2024年董事会的工作进行了安排。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及规则制 度的规定,总结了监事会2023年工作情况,并对2024年工作进行了安排。
审议《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三)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及规则制 度的规定,总结了监事会2023年工作情况,并对2024年工作进行了安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曙夏)》(公告编号:2024-030)、《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韦邦国)》(公告编号:
2024-031)、《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志军)》(公告编号:2024-032)、《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兰)》(公告编号:2024-033)。
审议《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四)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曙夏)》(公告编号:2024-030)、《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韦邦国)》(公告编号:
2024-031)、《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志军)》(公告编号:2024-032)、《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兰)》(公告编号:2024-03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9)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0)。
审议《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五)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9)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0)。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经营状况,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六)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经营状况,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度经营目标和计划,并结合市场及行业的发展状况,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说明的议案》 (七)
审议《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的说明》(公告编号:
2024-02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0)。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九)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4-037)。
审议《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十)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4-037)。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审议《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十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七;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十一;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二)登记时间:2024年5月13日9:00-15:00
(三)登记地点:安徽省明光市嘉山大道80号公司办公楼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倪红艳 联系电话:0550-8156287传真: 0550-8097249 电子信箱:hmsw@mghm.cn地址:安徽省明光市嘉山大道80号公司办公楼4楼董事会办公室
(二)会议费用:本次大会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