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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淼科技: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2

证券代码:831856 证券简称:浩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8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与可行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 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达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公司董事会授权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对纳入评价范围的高风险领域和单位进行评价,公司董事会作为内部审计机构的领导机构,内部审计机构年度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汇报工作情况。

三、 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本评价报告旨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以下简称“评价指引”)

的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四、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涵盖了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重点关注下列高风险领域: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及报告、研究与开发、合同管理等。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明光浩淼流体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众安天睿科技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包括:

(一) 组织架构

公司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建立起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分工与协作、侵权与制衡特征的法人治理结构。同时,公司注重有关公司治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和实施工作,根据各项法律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依据挂牌公司的治理标准,制订完善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从制度上为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奠定基础。公司股东在人员、财务、资产、构和业务方面做到了与公司相互独立、各自分开,保证了公司运作的独立性。公司董事勤勉尽责,认真出席董事会会议, 表决过程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会议记录及相关档案清楚完整。公司监事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对公司财务以及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相关记录及档案清楚完整。保障了公司经营行为的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促进了公司的经营发展,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利益。

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由公司决策层、管理层、各业务单位构成。决策层包括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股东大会是公司权力机构,依法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报告,审议批准年度财务决算方案,重大资产的购买、出售等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制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制定公司的利润

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上市方案;拟定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方案,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等事项,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等。监事会负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等职权。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公司各项经营管理工作。

(二)发展战略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聚焦于应急救援领域,以客户为导向,加强技术创新,加强新产品开发,致力于为客户提供灭火救援系统解决方案。公司长期致力于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政府专职消防队以及石油、化工、电力、煤化工、机场等单位专职消防队提供灭火类、举高及特种类消防车等产品秉持“为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的经营理念,围绕新时期应急救援产业发展方向,围绕核心市场及核心客户,立足主业,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加强内部运营管理,加大产学研合作,加快智能化、多功能消防装备的开发,实现“制造”向“智造”转型升级;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持续变革创新,延伸产业链,努力成为工业消防灭火、抢险救援领域系统解决方案的领航者,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三)人力资源

公司重视人力资源建设,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结合人力资源现在和未来发展预测,拟定了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制定和实施了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包括员工聘用、培训、辞退与辞职制度;员工薪酬、考核、晋升与奖惩制度;掌握重要商业秘密的员工签署保密协议等有关人力资源管理政策,贯穿于人力资源管理的全过程。公司持续优化人力资源发展布局,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从而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四)社会责任

公司积极承担和履行对公司股东、债权人、职工、供应商、消费者等利益相

关方的社会责任,保障公司经营绩效的有效监督和问责,保障员工的劳动权益、健康安全和就业公平,并为员工职业发展提供各种激励和支持,追求为客户提供满意的产品和服务。

(五)企业文化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制定了《企业文化手册》、《员工手册》。公司将“品质促进发展,服务决胜未来”作为企业理念,以“质量是金,管理精细增效益;顾客第一,抓好科技创品牌。”为质量方针,提出“设计精美、制造惊喜、方便快捷、外观靓丽”为产品文化价值观,以“孝悌、仁义、忠恕、诚信”为员工伦理道德观。培育员工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开展“积分制”管理活动,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公司的归属感。

(六)资金活动

公司根据发展战略目标,科学确定投融资目标和规划,制定了严格的资金授权、审批等相关管理制度,并加强资金活动的集中归口管理。明确了筹资、投资、营运等各环节的职责权限各岗位分离要求,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评价资金活动的情况,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和有效运行。

(七)采购业务

公司对采购业务流程制定了完善的管理制度。制定了供应商选择调查、评价等管理制度及采购工作流程,严格制定采购计划、审批、购买、验收、付款等环节的职责和审批权限,并建立价格管理机制,定期检查和评价采购过程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确保采购业务工作满足公司经营管理需要。

(八)资产管理

公司已建立规范的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资产取得、验收入库、领用发出、盘点处置等环节的管理要求,严格做到实物流程与相应的账务流程的岗位分离。公司重视资产的安全管理,定期进行盘点工作,对盘点出现的异常情况进行专项分析,查明原因,并及时、准确进行相应处理。

(九)销售业务

公司已制定销售相关管理制度,确定适当的销售政策和策略,并明确销售报价、合同签署、收款等环节的职责和审批权限。在销售客户跟踪管理、立项管理、合同管理、收入确认管理、应收账款管理等销售业务主要环节,明确了各岗位职

责与授权审批权限,确保不相容岗位分离,并采取了有效的控制措施,确保实现销售目标。

(十)研究与开发

公司重视研究开发工作,制定了各项研发管理制度和审批流程,规范公司的研发立项、研发项目实施等业务环节,并对研发资料的保管、相关的知识产权申请与保护等工作做出了详尽的规定,对研发项目进行有效的全过程管理,促进研发成果的转换和有效利用,不断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十一) 财务报告

公司依据国家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财务报告管理制度》,明确了财务报告编制、报送和分析利用的规范流程,保证了会计核算结果的准确无误和合理使用,确保财务报告合法合规、真实完整和有效利用。

(十二) 合同管理

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合同审批流程体系,明确各类合同的签订与审批权限及格式,并建立合同管理系统,对公司合同实行电子化管理。公司定期检查和评价合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促进合同有效履行,保证公司的利益。

(十三) 信息披露管理

公司已建立信息管理标准体系,规范了信息披露的管理、范围和内容、程序、方式和媒体,与投资者关系的维护管理及保密要求等,确保了信息及时沟通,促进了内部控制运行有效。

(十四) 信息系统

目前信息系统在公司得到了广泛运用,提高了公司运行效率和准确性,并在内部控制中发挥重要作用。公司设置专职人员负责对公司信息系统进行维护,并对数据传递保密性、网络安全性进行严格控制,保证信息系统稳定运行。

上述业务和事项的内部控制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五、 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严格遵循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规定的程序执行。

评价过程中,我们采用了个别访谈、调查问题、专题讨论、穿行测试、实地查验、抽样和比较分析等适当方法,广泛收集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如实填写评价工作底稿,分析、识别内部控制缺陷。

六、 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

公司董事会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水平等因素,研究确定了适用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了一致。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1)公司控制环境无效;

(2)导致注册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3)审计委员会及内控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要错报,公司主要业务完全缺乏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

一般缺陷: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重大缺陷: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处罚;公司高管人员流失严重;公司重大决策事项未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造成重大损失;使公司声誉及公司形象完全丧失;很难、甚至无法恢复的重大事项。

重要缺陷:公司违反行业规则或企业制度,形成较大负面影响和较大损失;公司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导致公司声誉及公司形象受到局部的负面影响,但这种影响可能持续时间较长,能消除但是比较难。

一般缺陷: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根据上述认定标准,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情况,我们未发现报告期内存在重大缺陷以及重要缺陷。

七、 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

公司已经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截至2023年 12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

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对评价结论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内部控制的重大变化。

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2024 年公司将继续强化控制目标、优化控制流程、细化控制权限、加强控制监督、完善控制制度作为内部控制工作提升的方向。未来期间,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特此公告。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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