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浩淼科技: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2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浩淼科技”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津、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浩淼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公开发行股票概况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79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25,415,000股新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新股)。

截至2020年12月18日,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5.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00.00万元,扣除不含税保荐及承销费用1,037.74万元,实际收到募集资金4,762.26万元(尚未扣除会计师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293.49万元);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230Z0293号)。

2020年12月25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挂牌。2021年1月23日,公司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118.1549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5.8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85.3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0.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5.30万元。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230Z0018号)。

包括初始发行(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与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在内的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合计为64,852,984.2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13,312,264.15元,本次发行的最终募集资金净额为51,540,720.05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具体的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64,852,984.20
减:发行费用13,312,264.15
二、募集资金净额51,540,720.05
加:以前年度利息收入1,047,031.39
减:以前年度手续费623.17
三、以前年度募集使用金额43,090,642.00
四、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9,496,486.27
加:2023年度利息收入48,832.20
减:2023年度手续费48.00
减:销户转出11,166.47
六、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9,534,104.00
七、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浩淼科技、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与国元证券三方于2020年12月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屯溪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32534785)。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银行帐号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屯溪路支行6325347850
合计-0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使用完毕,并于2023年9月25日完成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并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1,166.47元已转入公司基本户。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屯溪路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至此,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2023年度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公司在2023年度未发生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的情况。

五、2023年度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情况

公司在2023年度未发生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

六、2023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公司在2023年度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情况。

七、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经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浩淼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有效执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高书法 王健翔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1: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5,154.07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953.4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5,154.07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262.4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100.00
募集资金用途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智能应急消防救援装备产业化项目5,154.07953.415,262.47102.10%2023年5月20日
消防车制造基地智能化与信息化升级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合计5,154.07953.415,262.47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不适用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最终募集资金净额为5,154.07万元,低于公司原定的16,343.00万元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基于以上情况,同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并兼顾资金使用效率,为了最大程度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更加合理、审慎、有效的使用募集资金,促进公司业务长期稳健发展,公司已于2021年对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进行了变更;该次变更之后,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原计划投入的三个募集项目当中的“智能应急消防救援装备产业化项目”。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截至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293.49万元;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已在2021年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的发行费用293.49万元。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不适用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借款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说明不适用

注:“智能应急消防救援装备产业化项目”已经投入使用,建成后正逐步释放产能,相关项目未达预期,主要受上游原材料价格上涨、固定资产折旧、水电、摊销费用等固定支出增加等因素,导致成本上升;且受下游市场竞争加剧等影响,导致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下降。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