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鉴证报告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容诚专字[2024]230Z0756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 ||
序号 | 内 容 | 页码 |
1 |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2 |
2 |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1-7 |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4]230Z0756号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浩淼科技)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浩淼科技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浩淼科技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临时公告格式模板》编制《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浩淼科技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浩淼科技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浩淼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浩淼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此页为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容诚专字[2024]2023Z0756号专项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卢珍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虎 | |
中国·北京 |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杨敏 | |
2024年 4月21日 |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临时公告格式模板》的规定,将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79号)核准,截至2020年12月18日,公司采取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开通新三板精选层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5.8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00.00万元,扣除不含税保荐及承销费用1,037.74万元,实际收到募集资金4,762.26万元(尚未扣除会计师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及其他293.49万元),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30Z0293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根据《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机制,主承销商按发行价格5.80元/股已于2020年12月15日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1,500,000股,超额配售股票全部通过向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要求公司在精选层挂牌交易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含第30个自然日),获授权主承销商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购买公司股票。截至2021年1月22日,公司主承销商利用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部分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购入公司股票31.8451万股,公司利用超额配售的剩余资金按照发行价格5.80元/股,新增发行股票数量118.1549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85.3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0.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5.30万元。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230Z0018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用途 | 实施主体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调整后)(1)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2) | 投入进度(%)(3)=(2)/(1) |
智能应急消防救援装备产业化项目 | 本公司 | 5,154.07 | 5,262.47 | 102.10% |
合计 | - | 5,154.07 | 5,262.47 | 102.10%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 银行帐号 | 余额 |
中国民生银行屯溪路支行 | 632534785 | - |
合计 | —— | - |
上述公司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账户于 2023 年9 月 26日完成注销并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3。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临时公告格式模板》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0年12月18日,本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屯溪路支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屯溪路支行”)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民生银行屯溪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632534785)。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 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5,262.47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2024年4月21日,国元证券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专项核查报告认为,浩淼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有效执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1日
附表1: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5,154.07
5,154.07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53.41
953.4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5,154.07
5,154.07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262.47
5,262.4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00.00
100.00
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用途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调整后投资总额(1)
调整后投资总额(1)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
(2)/(1)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
(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智能应急消防救援装备产业化项目
智能应急消防救援装备产业化项目是
是5,154.07
5,154.07
953.41
953.41
5,262.47
5,262.47
102.10
102.10
2023年5月20日
2023年5月20日否
否否
否消防车制造基地智能化与信息化升级
项目
消防车制造基地智能化与信息化升级
项目是
是-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是
是-
--
--
--
--
--
--
-合计
合计—
—5,154.07
5,154.07
953.41
953.41
5,262.47
5,262.47—
——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不适用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公司最终募集资金净额为5,154.07万元,低于公司原定的16,343.00万元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基于以上情况,同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 实际需要并兼顾资金使用效率,为了最大程度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更加合理、审慎、有效的使用募集资金,促进公司业务长期稳健发展,公司拟对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变更后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原计划投入的三个募集项目当中的“智能应急消 |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防救援装备产业化项目”; | 截至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293.49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的发行费用293.49万元。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情况说明 | 超募资金投向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借款情况说明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说明 |
附表2:
2023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
诺项目
对应的原承
诺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1)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
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累
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实际累
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
现的效益
本报告期实
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智能应急消防救援装备产业化项目
智能应急消防救援装备产业化项目智能应急消防救援装备产业化项目
智能应急消防救援装备产业化项目
5,154.07
5,154.07
953.41
953.41
5,262.47
5,262.47
102.10
102.10
2023年5月20日
2023年5月20日
389.77
389.77
否
否
否
否
消防车制造基地智能化与信息化升级项目
消防车制造基地智能化与信息化升级项目消防车制造基地智能化与信息化升
级项目
消防车制造基地智能化与信息化升
级项目
-
--
-
-
--
--
--
-否
否否
否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
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
-
-
-
-
-
-
-
-
-
-
-
-
否
否
否
否合计
合计-
-5,154.07
5,154.07
953.41
953.41
5,262.47
5,262.47-
-
—
—
389.77
389.77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1.变更原因:公司最终募集资金净额为5,154.07万元,低于公司原定的16,343.00万元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基于以上情况,同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并兼顾资金使用效率,为了最大程度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更加合理、审慎、有效的使用募集资金,促进公司业务长期稳健发展,公司拟对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变更后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原计划投入的三个募集项目当中的“智能应急消防救援装备产业化项目”。
2.决策程序:经2021年2月10日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国元证券对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无异议。
3.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bse.cn/disclosure/announcement.html)发布的公告。
1.变更原因:公司最终募集资金净额为5,154.07万元,低于公司原定的16,343.00万元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基于以上情况,同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并兼顾资金使用效率,为了最大程度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更加合理、审慎、有效的使用募集资金,促进公司业务长期稳健发展,公司拟对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变更后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原计划投入的三个募集项目当中的“智能应急消防救援装备产业化项目”。 2.决策程序:经2021年2月10日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国元证券对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无异议。 3.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bse.cn/disclosure/announcement.html)发布的公告。 | “智能应急消防救援装备产业化项目”已经投入使用,建成后正逐步释放产能,相关项目未达预期,主要受上游原材料价格上涨、固定资产折旧、水电、摊销费用等固定支出增加等因素,导致成本上升;且受下游市场竞争加剧等影响,导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致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下降。 | 未发生重大变化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