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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芝生物: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罗春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2

证券代码:

430685证券简称:新芝生物公告编号:

2024-021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罗春华担任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工作中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议出席情况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次董事会会议、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出席董事会方式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或者连续两次未能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情况列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罗春华66现场、通讯004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提交董事会会议所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投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凭借自身专业知识对公司2023年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共发表了3次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会议名称具体事项意见类型
2023年3月22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
2023年4月20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的议案》同意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
2023年8月22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同意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情况本人为公司审计委员会的成员,本人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定期报告、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公司内审部等议案进行审议,切实履行委员会成员的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促进董事会及经营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召开时间审议事项表决结果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2023年4月17日《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议案》同意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4月20日《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议案》同意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2023年8月18日《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同意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10月23日《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
《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议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同意
《关于设立公司内审部的议案》同意

2、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号——独立董事》的规定,公司于2023年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于2023年

日就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且对该议案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投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形。

四、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等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做好公司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针对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与公司财务部门、年审会计师分别进行沟通,确定年报审计计划和审计程序,听取公司经理层关于生产经营和规范运作情况的汇报,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2023年,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股东大会等机会到公司进行现场工作和监督,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联系,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

营情况、内控建设及财务状况,共同探讨公司未来发展及规划,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同时,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我开展独立董事的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我的工作。

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秉承诚信、勤勉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罗春华2024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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