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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芝生物: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2

证券代码:430685 证券简称:新芝生物 公告编号:2024-024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的议案》,本议案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4月22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88,407,380.75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89,735,988.42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91,515,941股,根据扣除回购专户2,637,454股后的88,878,487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35,551,394.80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本年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且报告

期内盈利,最近三年已分配及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包括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27,708,855.96元)共计118,169,815.36元,占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41.66%,超过30%。

三、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2024年4月20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和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议。

2.监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需履行的程序和要求: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公司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并经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

3.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履行的程序和要求:董事会及监事会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对于公司盈利但董事会在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及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四)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改变。如现行政策与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实发生冲突的,可以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公司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还应满足本章程规定的条件,并应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表决通过。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或调整事项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时,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或调整事项时,应当安排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互联网系统等方式为中小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或相关主体作出过关于利润分配的公开承诺,相关承诺未履行完毕。

内容详见2022年4月20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2-038)。

六、其他

1、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将在决策程序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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