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人”)作为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泰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72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2.29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16,64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3,764,511.39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2,875,488.61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华验[2021]第030017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53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965,716张,每张面值为人
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6,571,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196,011.5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1,375,588.47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3)第030019号)。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金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516,640,000.00 |
减:已支付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 | 63,764,511.39 |
减:大型精密注塑模具数字化建设项目使用金额 | 269,463,517.22 |
减: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使用金额 | 28,876,645.46 |
减:年产15万吨高分子新材料项目使用金额 | 10,466,375.00 |
减: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使用金额 | 50,000,000.00 |
减: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 57,500,000.00 |
减: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25,600,000.00 |
减:结余项目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20,255,078.16 |
减: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 0.00 |
加: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 | 14,148,668.28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4,862,541.05 |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金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396,571,600.00 |
减:已支付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 | 5,196,011.53 |
减:年产15万吨高分子新材料项目使用金额 | 536,000.00 |
减: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 273,190,000.00 |
减: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 84,000,000.00 |
加: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 | 2,670,567.58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36,320,156.05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负责募投项目实施的全资子公司青岛海泰科模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泰科模具”)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海泰科模具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路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国泰君安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等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该协议的履行状况良好。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青岛海泰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泰科新材料”)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增设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海泰科新材料提供借款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年产15万吨高分子新材料项目”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海泰科新材料、国泰君安及上述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该等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该协议的履行状况良好。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大型精密注塑模具数字化建设项目”、“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025.51万元(含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及活期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保留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直至所有待支付项目尾款支付完毕,后续该部分资金再行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款也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届时按要求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公司(含子公司)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99)。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泰科模具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已完成注销。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4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0)。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负责募投项目实施的全资子公司海泰科新材料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保荐人国泰君安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海泰科新材料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保荐人国泰君安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4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该等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该协议的履行状况良好。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在兴业银行青岛胶州支行、民生银行青岛胶州支行、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分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理财专户已完成注销。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部分理财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余额(元) | 资金用途 |
海泰科模塑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 | 532909252310818 | 700,477.83 | 总募集资金账户及超募资金 |
海泰科模具 |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路支行 | 802060200745657 | 2,006,938.22 | 大型精密注塑模具数字化建设项目 |
海泰科模具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胶州支行 | 171132409 | 8,083.01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海泰科新材料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 522070100100417797 | 2,147,041.99 | 年产15万吨高分子新材料项目 |
合计 | 4,862,541.05 | — |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余额(元) | 资金用途 |
海泰科模塑 | 中信银行青岛城阳支行 | 8110601012001637589 | 65,212.65 | 总募集资金账户 |
海泰科新材料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 | 532912945110958 | 36,068,561.28 | 年产15万吨高分子新材料项目 |
海泰科模塑 | 兴业银行青岛胶州支行 | 522070100100445000 | 631.87 | 理财账户 |
海泰科模塑 | 青岛银行辽宁路支行 | 802060200826859 | 185,750.25 | 理财账户 |
合计 | 36,320,156.05 | — |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3年2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和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变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式,将新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场地变更为与“大型精密注塑模具数字化建设项目”共用场地。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和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资金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2年5月2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海泰科模具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5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2023年5月19日,公司已将3,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提
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0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0元。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青岛海泰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8)。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8,400.00万元。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3年2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和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实施方式、总投资额,并将结余募集资金2,081.50万元以借款的方式投入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泰科新材料“年产15万吨高分子新材料项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和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大型精密注塑模具数字化建设项目”、“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025.51万元(含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及活期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9)。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28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于2023年5月19日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2,560.00万元。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0万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赎回金额为5,750.00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8,400.00万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赎回金额为27,319.00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2年7月1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7月29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海泰科模具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2年8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授权额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海泰科模具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海泰科模具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增加4,000.00万元至不超过人民币24,000.00万元。其中,20,000.00万元额度有效期至2023年7月28日;4,000.00万元额度有效期至2023年8月21日,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海泰科模具、海泰科新材料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可以由公司使用,亦可以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使用,但应予以合并计算。上述额度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次额度生效后将覆盖前次授权额度,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于2023年8月7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上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3)。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赎回金额为57,500,000.00元,情况如下:
序号 | 购买主体 | 签约单位 | 金额(元) |
1 | 海泰科模塑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 | 17,000,000.00 |
2 | 海泰科模具 |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路支行 | 40,500,000.00 |
合计 | 57,500,000.00 |
具体情况参见附表3《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表》。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000.00万元对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海泰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年产15万吨高分子新材料项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
(2)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海泰科模具、海泰科新材料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可以由公司使用,亦可以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使用,但应予以合并计算。上述额度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次额度生效后将覆盖前次授权额度,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于2023年8月7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上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3)。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赎回金额为273,190,000.00元,情况如下:
序号 | 购买主体 | 签约单位 | 金额(元) |
1 | 海泰科模塑 | 爱建证券 | 5,000,000.00 |
2 | 海泰科新材料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 | 60,000,000.00 |
3 | 海泰科模塑 | 中信银行青岛城阳支行 | 127,590,000.00 |
4 | 海泰科模塑 |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路支行 | 80,600,000.00 |
合计 | 273,190,000.00 |
具体情况参见附表3《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和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实施方式、总投资额,并将结余募集资金2,081.50万元以借款的方式投入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泰科新材料“年产15万吨高分子新材料项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和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除上述情况,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2023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4《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12月至2024年4月,由于公司相关人员将募集资金理财账户用于自有资金现金管理,上述事项违反了募集资金理财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的要求。公司发现上述问题后,立即进行整改、采取纠正措施,咨询持续督导机构专业意见,组织员工学习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
加强募集资金涉及账户的管理。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将自有资金转出并注销涉及前述事项的募集资金理财账户。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除上述情况外,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该募集资金理财账户使用不规范的情况不影响本期可转债募集资金的使用,未对本期债券的存续及偿还造成不利影响。
六、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中兴华核字(2024)第030013号)。报告认为,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
七、保荐人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保荐人通过资料审阅、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海泰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包括: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等资料,并与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存在相关人员将募集资金理财账户用于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形,上述事项违反了募集资金理财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的要求。该专项账户使用不规范的情况不影响本期可转债募集资金的使用,未对本期债券的存续及偿还造成不利影响,且公司已进行整改。除上述情况外,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其它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3:《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表》附表4:《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以下无正文)
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5,287.5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2,227.97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081.5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0,466.16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081.5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4.6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大型精密注塑模具数字化建设项目 | 否 | 30,239.66 | 30,239.66 | 6,339.07 | 26,946.35 | 89.11% | 2023年7月31日 | 241.52 | 不适用 | 否 |
2.研发中心项目 | 是 | 5,725.66 | 3,644.16 | 1,536.75 | 2,887.66 | 79.24% | 2023年7月31日 | - | 不适用 | 否 |
3.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5,000.00 | 5,000.00 | - | 5,000.00 | 100.00% | - | - | 不适用 | 否 |
4.年产15万吨高分子新材料项目 | 是 | 2,081.50 | 1,046.64 | 1,046.64 | 50.28% | 2025年7月31日 | - | 不适用 | 否 | |
5.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025.51 | 2,025.51 | 100.00% | -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40,965.32 | 40,965.32 | 10,947.97 | 37,906.16 | - | - | 241.52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 - | -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 | 1,280.00 | 2,560.00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1,280.00 | 2,560.00 | - | - | - | - | |||
合计 | 40,965.32 | 40,965.32 | 12,227.97 | 40,466.16 | - | - | 241.52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1、2021年7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4,322.23万元。 2、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28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于2022年5月6日经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3、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28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于2023年5月19日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4、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2,560.00万元。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公司于2023年2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和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变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式,将新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场地变更为与“大型精密注塑模具数字化建设项目”共用场地。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和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1、公司于2022年5月2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海泰科模具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 |
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2023年5月19日,公司已将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0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3、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0元。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1、公司于2023年2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和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实施方式、总投资额,并将结余募集资金2,081.50万元以借款的方式投入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泰科新材料 “年产15万吨高分子新材料项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和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2、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大型精密注塑模具数字化建设项目”、“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025.51万元(含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及活期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1、公司于2022年7月1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7月29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海泰科模具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于2022年8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授权额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海泰科模具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海泰科模具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增加4,000.00万元至不超过人民币24,000.00万元。其中,20,000.00万元额度有效期至2023年7月28日;4,000.00万元额度有效期至2023年8月21日,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海泰科模具、海泰科新材料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可以由公司使用,亦可以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使用,但应予以合并计算。上述额度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
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次额度生效后将覆盖前次授权额度,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于2023年8月7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上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3、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暂时闲置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赎回金额为5,750.00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问题的情况。 |
注:本表中的“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总额。
附表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9,137.5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3.6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3.6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年产15万吨高分子新材料项目 | 否 | 39,137.56 | 39,137.56 | 53.60 | 53.60 | 0.14% | 2025年7月31日 | -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39,137.56 | 39,137.56 | 53.60 | 53.60 | 0.14%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 - | -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 | - |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39,137.56 | 39,137.56 | 53.60 | 53.60 | 0.14%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青岛海泰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8,400万元。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1、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海泰科模具、海泰科新材料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可以由公司使用,亦可以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使用,但应予以合并计算。上述额度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次额度生效后将覆盖前次授权额度,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于2023年8月7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上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暂时闲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赎回金额为27,319.00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 详见前文“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本表中的“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总额。
附表3《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表》编制单位: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现金管理收益总额 | 1,681.92 | 本年度现金管理收益金额 | 551.81 | ||||||||
其中: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总额 | 1,414.87 | 其中: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金额 | 284.75 | ||||||||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总额 | 267.06 |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债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金额 | 267.06 | ||||||||
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到期活期存款情况 | |||||||||||
序号 | 购买主体 | 签约银行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产品说明 | 起息日 | 到期日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资金来源 | ||
1 | 海泰科模塑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 | 协定存款 | 活期存款 | 基准利率1.15%,加10个基点,活期账户内超过10万元按照协定存款执行利率 | 2023.08.11 | 2024.08.10 | 1.25% |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 ||
2 | 海泰科新材料 | 兴业银行青岛胶州支行 | 协定存款 | 活期存款 | 30万元以下执行活期利率0.2%,30万以上执行基准利率 | 2023.08.09 | 2024.08.08 | 1.05% |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 ||
3 | 海泰科模具 |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路支行 | 协定存款 | 活期存款 | 5万元以下执行活期利率0.2%,5万以上执行基准利率加20个基点 | 2023.08.24 | 2024.08.24 | 1.35% |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 ||
4 | 海泰科模具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 流动利D | 活期存款 | 不满7天1.000%,超过(含)7天不满3个月1.550%,超过(含)3个月不满6个月1.750%,超过(含)6个月不满1年1.950%,超过(含)1年不满2年2.150% | 2023.08.18 | 2024.08.18 | 1.00%-2.15% |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
5 | 海泰科模塑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 流动利D | 活期存款 | 不满7天1.000%,超过(含)7天不满3个月1.550%,超过(含)3个月不满6个月1.750%,超过(含)6个月不满1年1.950%,超过(含)1年不满2年2.150% | 2023.08.09 | 2024.08.09 | 1.00%~2.15% |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
6 | 海泰科模塑 |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路支行 | 协定存款 | 活期存款 | 5万元以下执行活期利率0.2%,5万以上执行基准利率加20个基点 | 2023.08.10 | 2024.08.10 | 1.35% |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
7 | 海泰科模塑 | 中信银行青岛城阳支行 | 协定存款 | 活期存款 | 基准利率1.15%,加20个基点,活期账户内超过10万元按照协定存款执行利率 | 2023.08.11 | 2024.08.11 | 1.35% |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
8 | 海泰科新材料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 | 协定存款 | 活期存款 | 基准利率1.15%,加15个基点,活期账户内超过10万元按照协定存款执行利率 | 2023.08.11 | 2024.08.10 | 1.30% |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
9 | 海泰科模塑 | 兴业银行青岛胶州支行 | 协定存款 | 活期存款 | 30万元以下执行活期利率0.2%,30万以上执行基准利率 | 2023.08.09 | 2024.08.08 | 1.05% |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
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到期理财产品情况 | |||||||||
序号 | 购买主体 | 签约银行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认购金额 | 起息日 | 到期日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资金来源 |
1 | 海泰科模塑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700.00 | 2023.10.12 | 2024.01.12 | 1.65%-2.55% |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
青岛城阳支行 | |||||||||
2 | 海泰科模具 |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路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000.00 | 2023.12.01 | 2024.01.05 | 1.60%-2.75% |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
3 | 海泰科模具 |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路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50.00 | 2023.12.01 | 2024.01.05 | 1.60%-2.75% |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
4 | 海泰科模塑 | 爱建证券 | 爱建泓盛76号 | 本金保障型 | 500.00 | 2023.08.22 | 2024.04.15 | 2.90% |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
5 | 海泰科新材料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000.00 | 2023.11.13 | 2024.02.16 | 1.65%-2.55% |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
6 | 海泰科新材料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000.00 | 2023.12.01 | 2024.03.01 | 1.65%-2.50% |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
7 | 海泰科模塑 | 中信银行青岛城阳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539.00 | 2023.12.04 | 2024.03.05 | 1.05%-2.60% |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
8 | 海泰科模塑 |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路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8,060.00 | 2023.12.15 | 2024.03.20 | 1.60%-2.79% |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
9 | 海泰科模塑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阳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9,220.00 | 2023.12.21 | 2024.03.22 | 1.05%-2.60% |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
合计 | 33,069.00 |
注:本表中“收益总额”、“收益金额”指利息收入或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
附表4:《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编制单位: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年产15万吨高分子新材料项目 | 研发中心项目 | 2,081.50 | 1,046.64 | 1,046.64 | 50.28% | 2025年7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2,081.50 | 1,046.64 | 1,046.64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 公司于2023年2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和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实施方式、总投资额,并将结余募集资金2,081.50万元以借款的方式投入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泰科新材料“年产15万吨高分子新材料项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和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不适用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此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尹柏元 宋 伟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