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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泰科: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丽泽SOHO B座20层

邮编:100073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目 录

一、鉴证报告

二、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 1 页 共 2 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location):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丽泽SOHO B座20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 电话(tel):010-51423818 传真(fax):010-51423816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中兴华核字(2024)第030013号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泰科股份”)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海泰科股份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第 2 页 共 2 页

我们认为,海泰科股份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海泰科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徐世欣
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王哲
2024年04月22日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海泰科模塑”)编制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72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2.29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16,64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3,764,511.39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2,875,488.61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华验[2021]第030017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53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965,716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6,571,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196,011.5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1,375,588.47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3)第030019号)。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

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单位:元

项目名称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516,640,000.00
减:已支付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63,764,511.39
减:大型精密注塑模具数字化建设项目使用金额269,463,517.22
减: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使用金额28,876,645.46
减:年产15万吨高分子新材料项目使用金额10,466,375.00
减: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使用金额50,000,000.00
减: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57,500,000.00
减: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5,600,000.00
减:结余项目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255,078.16
减: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0.00
加: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14,148,668.28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4,862,541.05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单位:元

项目名称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396,571,600.00
减:已支付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5,196,011.53
减:年产15万吨高分子新材料项目使用金额536,000.00
减: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273,190,000.00
减: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84,000,000.00
加: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2,670,567.58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36,320,156.05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负责募投项目实施的全资子公司青岛海泰科模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泰科模具”)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海泰科模具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路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国泰君安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等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该协议的履行状况良好。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青岛海泰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泰科新材料”)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增设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海泰科新材料提供借款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年产15万吨高分子新材料项目”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海泰科新材料、国泰君安及上述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该等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该协议的履行状况良好。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大型精密注塑模具数字化建设项目”、“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025.51万元(含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及活期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保留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直至所有待支付项目尾款支付完毕,后续该部分资金再行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款也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届时按要求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公司(含子公司)与保荐人、

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99)。截至本专项报告出具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泰科模具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已完成注销。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4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0)。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负责募投项目实施的全资子公司海泰科新材料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保荐人国泰君安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海泰科新材料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保荐人国泰君安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4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该等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该协议的履行状况良好。截至本专项报告出具日,公司在兴业银行青岛胶州支行、民生银行青岛胶州支行、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分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理财专户已完成注销。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部分理财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余额(元)资金用途
海泰科模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532909252310818700,477.83总募集资金账户及超募资金
海泰科模具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路支行8020602007456572,006,938.22大型精密注塑模具数字化建设项目
海泰科模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胶州支行1711324098,083.01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海泰科新材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5220701001004177972,147,041.99年产15万吨高分子新材料项目
合计4,862,541.05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余额(元)资金用途
海泰科模塑中信银行青岛城阳支行811060101200163758965,212.65总募集资金账户
海泰科新材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53291294511095836,068,561.28年产15万吨高分子新材料项目
海泰科模塑兴业银行青岛胶州支行522070100100445000631.87理财账户
海泰科模塑青岛银行辽宁路支行802060200826859185,750.25理财账户
合计36,320,156.05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3年2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和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变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式,将新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场地变更为与“大型精密注塑模具数字化建设项目”共用场地。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和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资金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2年5月2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海泰科模具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5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2023年5月19日,公司已将3,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0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0元。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青岛海泰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8)。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8,400.00万元。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3年2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和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实施方式、总投资额,并将结余募集资金2,081.50万元以借款的方式投入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泰科新材料“年产15万吨高分子新材料项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和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大型精密注塑模具数字化建设项目”、“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025.51万元(含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及活期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

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9)。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28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于2023年5月19日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2,560.00万元。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0万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赎回金额为5,750.00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8,400.00万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赎回金额

为27,319.00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2年7月1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7月29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海泰科模具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于2022年8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授权额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海泰科模具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海泰科模具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增加4,000.00万元至不超过人民币24,000.00万元。其中,20,000.00万元额度有效期至2023年7月28日;4,000.00万元额度有效期至2023年8月21日,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海泰科模具、海泰科新材料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可以由公司使用,亦可以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使用,但应予以合并计算。上述额度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次额度生效后将覆盖前次授权额度,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于2023年8月7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上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3)。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赎回金额为57,500,000.00元,情况如下:

序号购买主体签约单位金额(元)
1海泰科模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17,000,000.00
2海泰科模具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路支行40,500,000.00
合计57,500,000.00

具体情况参见附表3《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表》。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000.00万元对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海泰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年产15万吨高分子新材料项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

(2)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海泰科模具、海泰科新材料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可以由公司使用,亦可以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使用,但应予以合并计算。上述额度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次额度生效后将覆盖前次授权额度,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于2023年8月7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上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3)。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赎回金额为273,190,000.00元,情况如下:

序号购买主体签约单位金额(元)
1海泰科模塑爱建证券5,000,000.00
2海泰科新材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60,000,000.00
3海泰科模塑中信银行青岛城阳支行127,590,000.00
4海泰科模塑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路支行80,600,000.00
合计273,190,000.00

具体情况参见附表3《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和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实施方式、总投资额,并将结余募集资金2,081.50万元以借款的方式投入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泰科新材料“年产15万吨高分子新材料项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和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除上述情况,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2023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4《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12月至2024年4月,由于公司相关人员将募集资金理财账户用于自有资金现金管理,上述事项违反了募集资金理财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的要求。公司发现上述问题后,立即进行整改、采取纠正措施,咨询持续督导机构专业意见,组织员工学习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加强募集资金涉及账户的管理。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将自有资金转出并注销涉及前述事项的募集资金理财账户。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除上述情况外,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该募集资金理财账户使用不规范的情况不影响本期可转债募集资金的使用,未对本期债券的存续及偿还造成不利影响。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3:《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表》附表4:《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特此公告。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45,287.55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2,227.9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081.5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0,466.1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081.5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4.6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大型精密注塑模具数字化建设项目30,239.6630,239.666,339.0726,946.3589.11%2023年7月31日241.52不适用
2.研发中心项目5,725.663,644.161,536.752,887.6679.24%2023年7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
3.补充流动资金5,000.005,000.00-5,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4.年产15万吨高分子新材料项目2,081.501,046.641,046.6450.28%2025年7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
5.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2,025.512,025.51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40,965.3240,965.3210,947.9737,906.16--241.52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1,280.002,560.00-----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1,280.002,560.00----
合计40,965.3240,965.3212,227.9740,466.16--241.52--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1、2021年7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4,322.23万元。 2、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28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于2022年5月6日经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3、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28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于2023年5月19日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4、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2,560.00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公司于2023年2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和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变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式,将新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场地变更为与“大型精密注塑模具数字化建设项目”共用场地。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和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1、公司于2022年5月2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海泰科模具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2023年5月19日,公司已将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0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3、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0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1、公司于2023年2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和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实施方式、总投资额,并将结余募集资金2,081.50万元以借款的方式投入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泰科新材料 “年产15万吨高分子新材料项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和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2、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大型精密注塑模具数字化建设项目”、“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025.51万元(含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及活期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1、公司于2022年7月1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7月29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海泰科模具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于2022年8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授权额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海泰科模具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海泰科模具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增加4,000.00万元至不超过人民币24,000.00万元。其中,20,000.00万元额度有效期至2023年7月28日;4,000.00万元额度有效期至2023年8月21日,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海泰科模具、海泰科新材料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可以由公司使用,亦可以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使用,但应予以合并计算。上述额度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次额度生效后将覆盖前次授权额度,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于2023年8月7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上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3、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暂时闲置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赎回金额为5,750.00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问题的情况。

注:本表中的“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总额。

附表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39,137.56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3.6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3.6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15万吨高分子新材料项目39,137.5639,137.5653.6053.600.14%2025年7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39,137.5639,137.5653.6053.600.14%-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39,137.5639,137.5653.6053.600.1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不适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青岛海泰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8,400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1、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海泰科模具、海泰科新材料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可以由公司使用,亦可以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使用,但应予以合并计算。上述额度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次额度生效后将覆盖前次授权额度,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于2023年8月7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上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暂时闲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赎回金额为27,319.00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详见前文“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注:本表中的“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总额。

附表3《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表》

编制单位: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现金管理收益总额1,681.92本年度现金管理收益金额551.81
其中: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总额1,414.87其中: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金额284.75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总额267.06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债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金额267.06
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到期活期存款情况
序号购买主体签约银行产品名称产品类型产品说明起息日到期日预期年化收益率资金来源
1海泰科模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协定存款活期存款基准利率1.15%,加10个基点,活期账户内超过10万元按照协定存款执行利率2023.08.112024.08.101.25%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海泰科新材料兴业银行青岛胶州支行协定存款活期存款30万元以下执行活期利率0.2%,30万以上执行基准利率2023.08.092024.08.081.05%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3海泰科模具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路支行协定存款活期存款5万元以下执行活期利率0.2%,5万以上执行基准利率加20个基点2023.08.242024.08.241.35%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4海泰科模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流动利D活期存款不满7天1.000%,超过(含)7天不满3个月1.550%,超过(含)3个月不满6个月1.750%,超过(含)6个月不满1年1.950%,超过(含)1年不满2年2.150%2023.08.182024.08.181.00%-2.15%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5海泰科模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流动利D活期存款不满7天1.000%,超过(含)7天不满3个月1.550%,超过(含)3个月不满6个月1.750%,超过(含)6个月不满1年1.950%,超过(含)1年不满2年2.150%2023.08.092024.08.091.00%~2.15%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6海泰科模塑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路支行协定存款活期存款5万元以下执行活期利率0.2%,5万以上执行基准利率加20个基点2023.08.102024.08.101.35%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7海泰科模塑中信银行青岛城阳支行协定存款活期存款基准利率1.15%,加20个基点,活期账户内超过10万元按照协定存款执行利率2023.08.112024.08.111.35%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8海泰科新材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协定存款活期存款基准利率1.15%,加15个基点,活期账户内超过10万元按照协定存款执行利率2023.08.112024.08.101.30%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9海泰科模塑兴业银行青岛胶州支行协定存款活期存款30万元以下执行活期利率0.2%,30万以上执行基准利率2023.08.092024.08.081.05%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到期理财产品情况
序号购买主体签约银行产品名称产品类型认购金额起息日到期日预期年化收益率资金来源
1海泰科模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1,700.002023.10.122024.01.121.65%-2.55%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海泰科模具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路支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3,000.002023.12.012024.01.051.60%-2.75%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3海泰科模具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路支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1,050.002023.12.012024.01.051.60%-2.75%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4海泰科模塑爱建证券爱建泓盛76号本金保障型500.002023.08.222024.04.152.90%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5海泰科新材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3,000.002023.11.132024.02.161.65%-2.55%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6海泰科新材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3,000.002023.12.012024.03.011.65%-2.50%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7海泰科模塑中信银行青岛城阳支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3,539.002023.12.042024.03.051.05%-2.60%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8海泰科模塑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路支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8,060.002023.12.152024.03.201.60%-2.79%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9海泰科模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阳支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9,220.002023.12.212024.03.221.05%-2.60%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合计33,069.00

注:本表中”收益总额“、”收益金额“指利息收入或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

附表4:《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年产15万吨高分子新材料项目研发中心项目2,081.501,046.641,046.6450.28%2025年7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2,081.501,046.641,046.64-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公司于2023年2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和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实施方式、总投资额,并将结余募集资金2,081.50万元以借款的方式投入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泰科新材料“年产15万吨高分子新材料项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和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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