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银行授信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保证充足流动资金,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额度有效期内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授信额度。具体融资金额、期限、担保方式、授信形式及用途等以与银行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融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专项贷款、贸易融资、流贷、银承、票据贴现、商业汇票承兑、资产池(含票据池)配套额度、保函、保理、供应链金融等。
授信额度在总额度范围内可以在不同授信银行间互相调剂。在授信期限内,该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在该额度内,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二、业务期限和组织实施
董事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办理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相关的手续。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为保证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和发展的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在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新增申请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监事会同意:为保证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和发展的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在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新增申请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怡合达及子公司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相关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