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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合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2023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78人

2023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533人

2023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693人

2023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

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5.16亿元

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7.65亿元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71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立信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执业规范的要求,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公司2023年度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执行了相关工作,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在审计过程中,立信制订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并就审计项目组架构、审计范围、审计时间表、重大审计风险、重点关注的审计事项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3年3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相关审计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 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一)2023年年报审计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

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保持密切沟通。在立信初步审计意见出具后,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召开了沟通会议,审计委员会听取了立信关于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的审计进度与审计结论。

(二)2024年4月9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恪守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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