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监事已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和津贴方案
(一)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均为70,000元/年(税前)。
(二)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基本薪酬和绩效薪
酬,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薪酬(津贴)。
(三)监事薪酬方案
(1)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2)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监事,不领取监事薪酬(津贴)。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固定工资和绩效奖励两部分构成,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四、其他规定
(一)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年度发放;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上述人员绩效工资部分因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实际支付金额会有所浮动;
(四)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