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监事会作为公司的监督机构,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以及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状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1.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共召开监事会会议4次,会议情况如下:
(1)2023年0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二〇二二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二〇二二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二〇二二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二〇二二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二〇二二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二〇二三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2023年08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二〇二三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2023年10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二〇二三年第三季度报
告》。
(4)2023年12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二〇二三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对公司监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没有提出异议。
2.出席了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列席了历次董事会会议
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赋予的职责,列席了本年度所有董事会会议,并出席了本年度所有股东大会。对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决策过程以及程序的合规、合法性进行了监督。
3.审核了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并发表了意见
本年度,监事会对公司《二〇二二年度报告》《二〇二三年第一季度报告》《二〇二三年半年度报告》《二〇二三年第三季度报告》《二〇二二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均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保证了上述定期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二、监事会对2023年度内有关事项的监督、检查及意见
1.监督公司依法依规运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依据《公司法》、公司《章
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通过列席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参与了公司重大经营决策讨论,并对公司的决策程序、财务状况、经营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信息披露制度的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了对外信息披露;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和履行职责时,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维护公司利益,忠于职守、兢兢业业、勤勉尽责,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公司利益的行为。
2.监督公司财务执行情况
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真审核了董事会提交的季度、半年度和年度财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及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公正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运营情况和经营成果。
3.监督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有关
要求,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了持续监督,审议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发表意见: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各项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规定的要求。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更加严谨的工作态度履行职责,确保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依法经营,加强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