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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屯矿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作为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审计委员会委员,我们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行使职权,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按时出席公司在年度内召开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并对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立场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现将2023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独立董事涂连东先生、独立董事任力先生、董事张振鹏先生,由涂连东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9次会议:

1、2023年1月1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2023年第一次会议,就公司2022年度审计计划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初步沟通。

2、2023年4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2023年第二次会议,就公司2022年度审计阶段完成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

3、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审计报告》和《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2023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5、 2023年5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2023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

票方案的议案》、《关于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3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6、 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2023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7、 2023年9月1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2023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8、 2023年10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2023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9、 2023年12月1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2023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 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主要负责审计过程的监督、核查和沟通工作,重点关注了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

1、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场前,认真听取、审阅了该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协商相关的时间安排。

2、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表依据公司会计政策编制,会计政策运用恰当,会

计估计合理,符合新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财政部发布的有关规定要求;公司财务会计报表纳入合并范围的单位及报告内容完整,报表合并基础准确;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内容客观、真实、准确,未发现有重大错报、漏报情况。

3、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出具2022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再一次审阅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并形成书面审议意见。与会计师事务所就2022年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在审计过程中的关注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

4、审计委员会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对公司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调查和评估,认为该所对公司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执业准则,独立、客观、公正的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23年,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2023年,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各期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等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职能,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较好地履行了相关职责。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工作原则,按照各项相关规定,规范履职,有效监督外部审计,健全和完善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更好地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重要作用。

特此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涂连东、任力、张振鹏

2024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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