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0 证券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24-011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对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公司董事周家海、周升学、屈亚平、朱江英属于关联董事,对本议案予以回避表决。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项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二)202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预计金额 | 截至2024年4月19日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等 | 传化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等 | 按市场价格 | 28,000.00 | 7,078.51 | 21,683.52 |
其中: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等 | 按市场价格 | 10,000.00 | 3,873.21 | 7,737.66 | |
其中:浙江传化工贸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等 | 按市场价格 | 5,000.00 | 498.09 | 3,447.75 | |
浙江传化日用品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等 | 按市场价格 | 1,000.00 | 109.18 | 268.86 | |
小计 | - | - | 29,000.00 | 7,187.69 | 21,952.38 | |
向关联 人租赁场所 | 传化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房租费、设备费、物管费、水电动力支出 | 按市场价格 | 8,000.00 | 813.98 | 2,807.99 |
小计 | - | - | 8,000.00 | 813.98 | 2,807.99 |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传化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 | 按市场价格 | 49,500.00 | 10,232.02 | 30,241.94 |
其中: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 | 按市场价格 | 16,000.00 | 4,519.93 | 7,410.07 |
等 | 其中:传化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 | 按市场价格 | 12,000.00 | 2,124.59 | 9,201.28 |
其中:杭州分子汇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 | 按市场价格 | 16,000.00 | 3,306.95 | 10,642.42 | |
小计 | - | - | 49,500.00 | 10,232.02 | 30,241.94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传化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等 | 21,683.52 | 43,000.00 | 0.74% | 21,316.48 | 2023年4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2023-009) |
其中: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7,737.66 | 9,000.00 | 0.27% | 1,262.34 | ||
其中:杭州新传实业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5,111.98 | 20,000.00 | 0.18% | 14,888.02 | ||
小计 | - | 21,683.52 | 43,000.00 | 0.74% | 21,316.48 | ||
向关联人租赁办公场所 | 传化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房租费、物管费、水电动力支出 | 2,807.99 | 5,000.00 | 15.26% | 2,192.01 | |
小计 | - | 2,807.99 | 5,000.00 | 15.26% | 2,192.01 |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传化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30,241.94 | 46,000.00 | 0.90% | 15,758.06 | |
其中: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7,410.07 | 10,000.00 | 0.22% | 2,589.93 | ||
其中:传化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9,201.28 | 12,000.00 | 0.27% | 2,798.72 | ||
其中:杭州分子汇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0,642.42 | 17,000.00 | 0.32% | 6,357.58 | ||
小计 | - | 30,241.94 | 46,000.00 | 0.90% | 15,758.06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 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计划,结合市场行情,调整采购销售策略,致使年初预计数与实际发生产生一定的差异,上述差异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 公司2023年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交易根据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且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数额少于预计金额,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传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集团”)
注册资本:8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徐冠巨企业住所:浙江省杭州萧山宁围街道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不带储存经营(批发无仓储经营)其他危险化学品(限分支机构经营);批发、零售:金属材料、建筑装饰材料、木材、塑胶、塑料、焦炭涂料(除专项)、煤、重油、化肥、农药(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农机具、日用化工产品及精细化工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农副产品,以及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销售有色金属;出口本企业自产的化工产品,化工原料,化纤原料;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实业投资;软件开发;现代物流服务(国家专项审批的除外);承接:暖通工程、消防工程、通信工程;企业咨询服务;含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2023年度总资产81,936,075,771.61元,净资产34,991,924,583.4元,主营业务收入66,627,311,564.64元,净利润872,286,501.02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安股份”)
注册资本:134,959.7049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法定代表人:吴建华企业住所:浙江省建德市新安江镇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生产;农药生产;农药批发;农药零售;肥料生产;农作物种子经营;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天然水收集与分配;有毒化学品进出口;检验检测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再生资源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
化学品);肥料销售;卫生用杀虫剂销售;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生物有机肥料研发;生物农药技术研发;合成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防火封堵材料生产;密封胶制造;橡胶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密封用填料制造;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防火封堵材料销售;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密封用填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橡胶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石灰和石膏销售;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新安股份主要财务数据详见其将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3年年度报告》。
(3)浙江传化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工贸”)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周家海企业住所:浙江省萧山区宁围街道宁新村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润滑油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金属工具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3年度总资产303,798,841.73元,净资产49,103,285.66元,主营业务收入340,426,271.69元,净利润1,975,042.22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浙江传化日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日用品”)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屈亚平企业住所: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传化科创大厦1幢701-1室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纸制品销售;日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百货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个人卫生用品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农副产品销售;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日用杂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许可项目:化妆品生产;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食品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食品用洗涤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杭州市萧山区宁围镇宁新村1008号10幢)2023年度总资产149,038,643.68元,净资产46,305,090.93元,主营业务收入281,629,064.23元,净利润16,305,090.93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传化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国际”)
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企业类型:有限公司企业住所:Unit 2605, 26/F, Skyline Tower, 39 Wang Kwong Road,Kowloon Bay, Kowloon, Hong Kong.经营范围:销售精细化工产品2023年度总资产159,449,514.57元,净资产57,396,326.75元,主营业务收入287,121,200.81元,净利润3,666,138.46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6)杭州分子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分子汇”)
注册资本:1,10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朱军企业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传化科创大厦1幢308-8室
经营范围:从事互联网、计算机软硬件、网络系统、化工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化工产品及原料(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除外)、日用品、机械设备及配件、五金机电、电子产品、通讯器材、计算机及配件、纺织品、服装鞋帽、工艺礼品、办公用品的批发、以及上述产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展览展示服务,设计、制作广告**(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023年度总资产47,380,945.43元,净资产12,649,286.76元,主营业务收入138,650,612.89元,净利润1,614,529.67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述企业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情形。因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下属公司)与上述公司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公司经营状况均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交易,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均具有充分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协议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交易定价参考采购发生时当地同类商品销售主体的报价以及关联方向其他客户销售商品的交易价格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确定。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
(2)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2、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将根据业务发展及实际需求发生时分别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属于正常的业务经营范围,有利于保证公司(含下属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原则为市
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相关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暂行额度事宜
为提高管理效率,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前,拟暂时按照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执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暂行时间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度正式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审议通过之日止。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购买各项原辅材料和提供运输服务,为确保生产经营的稳定顺利进行以及产品的及时发货,公司需要与关联企业发生一些经营性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通过租赁关联方相关日常办公用地,有利于解决上市公司日常办公场所。
公司将所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我们进行了通报,我们在了解了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并且审核了相关材料后认为,各项关联交易均为正常的市场行为,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所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因此我们认可各项关联交易,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