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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海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承接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海陆”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中环海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保荐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869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1年7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2,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3.57元。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339,2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8,880,239.75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0,369,760.25元。

截止2021年7月28日,公司上述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容诚验字[2021]216Z002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499号”文核准,公司于2022年8月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36,0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360.00万张,期限为6年。公司本次共募集资金360,000,000.00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10,797,141.51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49,202,858.49元。

截止2022年8月18日,公司上述发行可转债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容诚验字[2022]210Z0022号”验资报告

验证确认。

(二)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41,532,405.80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135,935,659.22元;于2021年7月28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3,186,066.58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2,410,680.00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470,408.16元。

单位:元

项目以前年度金额本期金额累计金额
实际募集资金总额339,250,000.00339,250,000.00
减:支付发行费用58,880,239.7558,880,239.75
募集资金净额280,369,760.25280,369,760.25
减:置换自筹资金135,935,659.22135,935,659.22
减:置换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资金20,605,999.9920,605,999.99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57,216,906.3412,410,680.0069,627,586.34
减: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支出15,363,160.2515,363,160.25
减: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等存款形式的产品152,535,735.8444,000,000.00196,535,735.84
加: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等存款形式的产品到期赎回122,535,735.8437,000,000.00159,535,735.84
加: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等存款形式的产品到期转回的利息收入262,812.44148,958.34411,770.78
减: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9,999,906.0049,999,906.00
加: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转回29,999,906.0020,000,000.0049,999,906.00
加: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减除手续费438,194.547,238.86445,433.40
减:结项余额转出224,150.47224,150.47
期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470,408.162,470,408.16

2、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211,896,737.03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63,503,727.81元;于2022年8月18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2,249,800.00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6,143,209.22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109,286.78元。

单位:元

项目以前年度金额本期金额累计金额
实际募集资金总额360,000,000.00360,000,000.00
减:支付发行费用10,797,141.5110,797,141.51
募集资金净额349,202,858.49349,202,858.49
减:置换自筹资金63,503,727.8163,503,727.81
减:置换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资金4,420,700.004,420,700.00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27,829,200.0016,143,209.2243,972,409.22
减: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支出99,999,900.0099,999,900.00
减: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等存款形式的产品90,000,000.0039,500,000.00129,500,000.00
加: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等存款形式的产品到期赎回44,000,000.0048,500,000.0092,500,000.00
加: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等存款形式的产品到期转回的利息收入87,876.96320,256.82408,133.78
减: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00.00100,000,000.00200,000,000.00
加: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转回100,000,000.00100,000,000.00
加: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减除手续费54,925.23351,772.97406,698.20
减:结项余额转出11,666.6611,666.66
期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109,286.781,109,286.78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一)首次公开发行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丰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张家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1年8月17日与时任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根据公司与时任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之间确定)的,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或邮件方式通知时任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公司于2022年4月8日披露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司聘请中信建投证券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公司与原保荐机构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根据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之间确定)的,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或邮件方式通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账号初时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89110078801600001650156,140,000.00-已注销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丰支行800828880397377,184,800.00150,439.07活期方式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人民路支行38706272001300009469631,681,800.002,319,969.09活期方式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张家港支行51290314421011135,243,400.00-已注销
合 计300,250,000.002,470,408.16

(二)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2年8月19日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及上述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根据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之间确定)的,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或邮件方式通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账号初时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89110078801300001994123,207,500.00304,785.82活期方式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81120010127006755471130,000,000.00804,500.96活期方式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51985700001205100,000,000.00-已注销
合 计353,207,500.001,109,286.78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2023年度,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241.07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1-1》。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2023年度,本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614.32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1-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3,979.39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前期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公司已于2021年8月完成置换,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经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鉴证并出具容诚专字[2021]216Z0152号《关于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置换意见。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存款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置换意见。

公司以前年度累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为15,654.17万元。本期无新增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540.93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前期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公司已于2022年8月完成置换,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鉴证并出具容诚专字[2022]210Z0220号《关于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置换意见。

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存款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置换意见。

公司以前年度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为6,792.44万元。本期无新增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2023年4月25日,公司将上述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00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8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9)。

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8月2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将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0,00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5月3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及增加授权额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增加4,000.00万元至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其中,8,000.00万元额度有效期至2022年8月24日;4,000.00万元额度有效期至2023年5月30日。在上述额度内,资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上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2年8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3年8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3年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序号签约方产品名称收益类型投资日期投资金额赎回金额投资期限(天)投资收益期末金额(元)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人民路支行-7天通知存款2022/8/3010,000,000.002,000,000.008,000,000.00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人民路支行-7天通知存款2023/4/2620,000,000.00-20,000,000.00
3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锦丰支行-7天通知存款2022/9/25,000,000.005,000,000.0013620,777.78
4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锦丰支行-7天通知存款2022/9/25,000,000.005,000,000.0013620,777.78
5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锦丰支行-7天通知存款2022/9/210,000,000.0010,000,000.0013641,555.56
6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锦丰支行-7天通知存款2023/1/165,000,000.005,000,000.00599,013.89
7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锦丰支行-7天通知存款2023/1/165,000,000.005,000,000.009514,513.89
8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锦丰支行-7天通知存款2023/1/165,000,000.005,000,000.0027742,319.44
9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锦丰支行-7天通知存款2023/1/165,000,000.00-5,000,000.00
10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锦丰支行-7天通知存款2023/12/151,000,000.00-1,000,000.00
11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锦丰支行-7天通知存款2023/12/151,000,000.00-1,000,000.00
12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锦丰支行-7天通知存款2023/12/151,000,000.00-1,000,000.00
13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锦丰支行-7天通知存款2023/12/151,000,000.00-1,000,000.00
14中信银行张家港支行-7天通知存款2022/8/3140,000,000.0040,000,000.00138276,000.00
15中信银行张家港支行-7天通知存款2023/10/135,000,000.00-5,000,000.00

序号

序号签约方产品名称收益类型投资日期投资金额赎回金额投资期限(天)投资收益期末金额(元)
16中信银行张家港支行-7天通知存款2023/10/133,000,000.00-3,000,000.00
17中信银行张家港支行-7天通知存款2023/10/133,000,000.00-3,000,000.00
18中信银行张家港支行-7天通知存款2023/10/133,000,000.00-3,000,000.00
19中信银行张家港支行-7天通知存款2023/10/136,000,000.00-6,000,000.00
20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张家港支行利多多通知存款业务B类7天通知存款2022/9/96,000,000.006,000,000.0040,749.46
2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张家港支行利多多通知存款业务B类7天通知存款2023/8/2119,500,000.002,500,000.003,507.3617,000,000.00
合计159,500,000.0085,500,000.00469,215.1674,000,000.00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环海陆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4] 0011011194号),报告认为中环海陆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中环海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

注册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查阅了内部审计报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说明、会计师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环海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一)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

编制单位: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28,036.98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241.0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4,153.2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高端环锻件绿色智能制造项目25,238.0715,614.0015,614.00100.002023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配套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8,218.487,718.481,131.006,844.8588.682024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168.183,168.18110.071,693.0753.442024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IPO)10,000.001,536.321,536.32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46,624.7328,036.981,241.07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1、关于预计收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高端环锻件绿色智能制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未满一年,暂未进行效益测算;公司其他募投项目均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无对应期间的承诺效益。 2、关于募投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说明 (1)配套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

项目原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截至2023年12月31日,项目已完成大部分设备采购及安装,但后续设备调试、验收、试生产等工作仍未完成,尚不能完全正式投入使用。公司将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4年12月31日,本次进度调整已经第三届第二十三次董事会、第三届第十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原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3年1月31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受公司其他工程项目建设及经济环境影响,研发大楼的土建工作有所延迟,导致该募投项目开工时间推迟,无法在计划的时间内完成建设。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公司将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4年12月31日,本次进度调整已经第三届第十六次董事会、第三届第十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项目原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截至2023年12月31日,项目已完成大部分设备采购及安装,但后续设备调试、验收、试生产等工作仍未完成,尚不能完全正式投入使用。公司将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4年12月31日,本次进度调整已经第三届第二十三次董事会、第三届第十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原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3年1月31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受公司其他工程项目建设及经济环境影响,研发大楼 的土建工作有所延迟,导致该募投项目开工时间推迟,无法在计划的时间内完成建设。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公司将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4年12月31日,本次进度调整已经第三届第十六次董事会、第三届第十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之“三、(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之“三、(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之“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除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外,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 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1-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023年度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编制单位: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34,920.29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614.3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1,189.6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高端环锻件生产线扩建项目13,000.0011,920.29898.2710,204.4185.612024年8月不适用不适用
高温合金关键零部件热处理智能 化生产线项目13,000.0013,000.00716.05985.277.582025年8月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可转债)10,000.0010,000.009,999.99100.00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36,000.0034,920.291,614.3221,189.67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1、关于预计收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均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无对应期间的承诺效益。 2、关于募投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说明 (1)高端环锻件生产线扩建项目

项目原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截至2023年12月31日,项目已完成大部分设备采购及安装,但后续设备调试、验收、试生产等工作仍未完成,尚不能完全正式投入使用。公司将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4年8月31日,本次进度调整已经第三届第二十三次董事会、第三届第十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2)高温合金关键零部件热处理智能化生产线项目

项目原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根据外部市场环境和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对该项目建设进度进行动态调整,导致项目延期。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公司将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5年8月31日,本次进度调整已经第三届第二十三次董事会、第三届第十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项目原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截至2023年12月31日,项目已完成大部分设备采购及安装,但后续设备调试、验收、试生产等工作仍未完成,尚不能完全正式投入使用。公司将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4年8月31日,本次进度调整已经第三届第二十三次董事会、第三届第十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2)高温合金关键零部件热处理智能化生产线项目 项目原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根据外部市场环境和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对该项目建设进度进行动态调整,导致项目延期。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公司将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5年8月31日,本次进度调整已经第三届第二十三次董事会、第三届第十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之“三、(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之“三、(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之“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除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外,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 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谢顺利 徐小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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