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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隆新材: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51,338,044.37元,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53,992,507.70元,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399,250.77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72,355,017.92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76,314,441.18元。

鉴于公司目前盈利状况良好,为保持长期积极稳定回报股东的分红策略,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分红的有关规定,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情况下,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求,现提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7,390,438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股份1,084,355股后的股本116,306,08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4,891,824.90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审计委员会委员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符合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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