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前次业绩预告情况: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3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
2024-002),公告中对2023年度业绩进行预计,预计情况如下: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盈利:2,700.29万元-3,300.29万元 | 亏损:11,139.75万元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盈利:1,222.22万元-1,822.22万元 | 亏损:14,121.56万元 |
基本每股收益 | 盈利:0.0259元/股-0.0316元/股 | 亏损:0.1068元/股 |
(三)修正后的业绩预告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是否进行修正 | |
原预计 | 最新预计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盈利:2,700.29万元-3,300.29万元 | 盈利:2,700.29万元-3,300.29万元 | 亏损:11,139.75万元 | 否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盈利:1,222.22万元-1,822.22万元 | 盈利:400.29万元-600.29万元 | 亏损:14,121.56万元 | 是 |
基本每股收益 | 盈利:0.0259元/股-0.0316元/股 | 盈利:0.0259元/股-0.0316元/股 | 亏损:0.1068元/股 | 否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更正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更正数据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三、业绩修正原因说明
由于对以房抵债交易性质是否属于非经常性损益的理解不透彻,导致交易损益列报有误,使得公司前期披露的2023年业绩预告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财务数据有误。公司根据《2023 年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的规定,对以房抵债产生的债务重组收益为1,200万元-1,300万元,由经常性损益调整至非经常性损益,从而增加了当期非经常性损益影响,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业绩影响的金额为2,300万元-2,700万元。
四、风险提示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更正内容准确性的其他重大不确定性因素。
五、其他相关说明
以上修正后的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3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业绩预告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将对本次业绩预告更正的原因进行自查及深刻分析,并在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核算管理,确保业绩预测的准确性,以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