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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米康: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号》(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和日期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准则解释第17 号》,相关规定自 2024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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