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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长光电: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毛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毛磊)

本人作为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在2023年度履职过程中,忠实、勤勉、尽责,积极参加和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障中小股东的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毛磊,196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1997年7月至今,历任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兼技术总监、联席董事长;2008年12月至今,历任南京江南永新光学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2022年2月至今,任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7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宁波伏尔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经自查,我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和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确认已满足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独立性自查情况提交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充分的独立性。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次数、方式及投票情况,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2023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存在投“反对”“弃权”票的情况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844003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本人均以现场或通讯方式亲自出席会议,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情形。我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研读、审阅董事会会议资料,针对议案内容对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进行询问,以自身光学专业知识和光学行业工作管理经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规划提出合理有效的意见和建议。2023年度,在我参加的历次董事会中,对审议事项均投“同意”票,不存在投“反对”“弃权”票的情况。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3次股东大会。我秉持勤勉尽责的态度,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认真审阅,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3年度我参与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召开会议次数召开日期会议内容履职情况
提名委员会22023年3月6日《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审核的议案》本人召集和主持了该次会议,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2022年度的履职情况,有效监督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
2023年3月31日《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本人召集和主持了该次会议,查阅了第四届董事会提名人选的简历,
对其综合能力和任职资格进行认真审核,充分发挥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战略委员会12023年3月6日《关于公司年度发展计划的议案》本人参加了该次会议,凭借光学专业知识和数十年的光学行业工作经验,关注行业发展情况,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未来技术创新路线、新产品开发方向等重点内容提出有效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专业咨询作用。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2023年3月6日《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本人参加了该次会议,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查阅和了解了公司绩效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体系,对公司薪酬考核进行监督。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对公司相关事项行使了发表意见的独立董事特别职权,具体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事项内容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3年3月7日《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确认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2023年9月27《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三次会议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关于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经核查,上述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对上述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3年度,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与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交流沟通,及时了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开展情况,与公司内部审计部就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探讨交流,确认年度财务报告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情况。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2023年度,本人通过多种方式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报告期内,我通过参加3次公司股东大会与中小股东进行互动。此外,公司通过调研、采访、电话、邮件和互动易等多种渠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我积极与公司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董事会秘书、证券投资部等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主动了解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以及投资者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针对相关问题和意见建议,从我的专业角度给出相应的建议,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应尽义务。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以及股东大会等机会,到公司开展现场工作。对公司生产流程、技术研发等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对公司生产设备、研发条件等事项提出专业建议,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研发创新情况等事项的汇报,就光学行业发展、政策和市场变化等进行探讨交流,对公司发展规划提出建设性意见。同时,我还通过电话、网络以及行业展会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和外部环境变化。

2023年度,本人在上市公司现场以及通过电话等通讯方式工作的时间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七)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对本人履职给予充分的支持和配合。公司采用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为本人参会提供便利。公司会议通知及时,会议资料详实,保障我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在本人履职过程中对公司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公司总是能够及时回复和落实。此外,公司积极地向本人传达关于监管政策、信息披露、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的学习和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本人的履职能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上市,上市至报告期末,不存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 财务会计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3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报出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针对公司年度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重点事项,我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讨论交流,本人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能够客观反映公司2022年度经营状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有效运行,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整体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三)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2023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在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和各项专项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具有较好的执业能力和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本人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四) 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2023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的议案》。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查阅了第四届董事会提名人选的简历,对其综合能力和任职资格进行认真审核,认为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符合董事任职资格,提名程序符合相关要求,对该议案投“同意”票。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通过查阅相关人员履历,评估和确认了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和任职能力,我认为相关人员的选聘程序符合要求,对上述议案均投“同意”票。

(五)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3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查阅和了解了公司绩效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体系,对公司董事、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予以肯定,对该议案投“同意”票,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六) 其他事项

2023年度,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不存在公司被收购事项,不存在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的情况,公司未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回望2023年,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要求,以忠实勤勉的态度,独立、审慎地对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各项议案做出决策,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受损害。我是光学专业出身,深耕光学行业数十年,了解和熟悉光学行业情况,时刻关注宏观环境变化和政策动态,利用到公司现场工作、参加行业展会等现场交流和电话等通讯方式,与公司管理层探讨交流,对公司的技术创新方向、产品研发等发展规划提出建设性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咨询作用。2023年独立董事制度改革,9月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独立董事任职提出新的要求。我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新颁布和修订的上市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提供合理建议。展望2024年,我将继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从我的专业角度为公司经营发展、研发创新建言献策,独立、审慎地对公司重大事项做出决策,督促公司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持续关注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受损害,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毛磊2024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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