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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普集团: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监事职责,列席或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状况、决策程序、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管人员履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共有监事3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第五届监事会共有监事3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上述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如下,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

召开会议次数10次
召开时间次数会议内容
2023年2月22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 析报告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 告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 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
2023年4月17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2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1、审议通过《关于预测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1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23年4月21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1、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对外担保总额的议案》
2023年5月26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1、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2023年8月28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1、审议通过《关于<拓普集团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拓普集团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3年9月27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为境外子公司提供工业厂房租金担保的议案》
2023年10月30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023年12月9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1、审议通过《关于<拓普集团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3年12月8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1、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023年12月22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1、审议通过《关于为境外子公司提供工业厂房租金担保的议案》

二、监事会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3年度,监事会的召开、表决、决策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监事会对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高管人员,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行为。2023年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项决策程序和决议内容均合法有效。公司依法经营管理,优化内部控制制度,各项制度得到了切实执行,公司运行情况良好。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有效的审核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补充流动资金等涉及募集资金使用的事项发表了意见,并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认真按照《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确认2022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预测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上述议案中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所预计产生的,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且已经公司管理层充分讨论研究,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该议案中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必要的,定价方式是公允的、合理的,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2022年度已发生的以及2023年度预测的关联交易均按市场公平交易的原则进行,定价公允,程序合法、合规,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覆盖公司经营、管理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执行。2023年度的内部控制运行符合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担保对象均为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助于各子公司、孙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的内容、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责,监督公司各项制度和程序的规范化运作。同时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自身学习,通过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丰富专业知识,提升自身业务水平,积极适应公司的发展需求,拓宽工作思路,加强监督力度,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受侵害为己任,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勤勉履行监督职责。特此报告。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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