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派发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现金红利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47,155,297.6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05 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59,4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073.70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2.59%。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派发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现金红利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 过之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