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齐保垒、张艳、张友法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齐保垒、张艳、张友法的任职经历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独立董事齐保垒、张艳、张友法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符合《管理办法》、《规范运作》的有关要求。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