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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电源: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电源”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阳光电源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734号文核准,公司于2021年9月向UBS AG、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钟革、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大家资产-工商银行-大家资产-蓝筹精选5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WT Asset Management Limited、Goldman Sachs & Co.LLC、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云南能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高进华、J.P. Morgan Securities PLC、润晖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林景泰丰收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林丰收3号私募基金、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北京信弘天禾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信弘星弘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共18家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8,418,634股,每股发行价为128.0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3,758.52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1,443.9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362,314.61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9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1]230Z0207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公司本期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13,424.08万元;(2)公司本期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8,710.09万元;

(3)本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4,378.78万元;(4)本期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的手续费2.74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96,909.53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36,909.53万元,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余额为60,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年9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金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新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庐阳支行营业部,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银行帐号募集资金用途专户余额理财产品余额备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支行1302049819202103053用于年产100GW新能源发电装备制造基地项目11,309.1840,0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88763370695用于年产100GW新能源发电装备25,600.3620,000.00
银行名称银行帐号募集资金用途专户余额理财产品余额备注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制造基地项目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新区支行58060078801300001035用于年产100GW新能源发电装备制造基地项目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12189001040040389用于研发创新中心扩建项目已销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营业部551902416710866用于全球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已销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庐阳支行营业部34050146860800005749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销户
合 计36,909.5360,000.00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69,182.04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2023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10月1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为24,314.16万元,其中:年产100GW新能源发电装备制造基地项目14,382.79万元,研发创新中心扩建项目9,474.31万元,全球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457.06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230Z2674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4,314.16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中金公司具了《关于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2023年度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3年8月24日,公司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余额总计60,000.00万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球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已基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可按实施计划结项,为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效能,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8,706.44万元(含银行利息,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同时注销相应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12月25日,公司“全球营销服务体系建

设项目”实际节余募集资金8,710.09万元,已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96,909.53万元,其中36,909.53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60,0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1年10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结算账户。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37,676.7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且该37,676.70万元已通过募集资金置换。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且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阳光电源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

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事项无异议。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以下无正文)

附表1: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总额363,758.5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13,424.0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69,182.0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100GW新能源发电装备制造基地项目241,787.00240,343.0988,232.97153,701.2063.952025年6月不适用不适用
2.研发创新中心扩建项目63,970.0063,970.0023,021.5965,512.03102.412024年3月不适用不适用
3.全球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49,835.0041,124.912,169.5241,802.29101.652023年3月不适用不适用
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8,166.528,166.528,166.52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363,758.52353,604.52113,424.08269,182.0476.13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年产100GW新能源发电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募集资金到账以来,公司积极推进该项目的建设与实施工作,截至2023年12月31日,项目投资进度达到63.95%,已完成厂房建设和大部分设备产线布局。由于实际建设过程中受项目规划设计布局调整、项目实施地周边建设环境、设备调试进度及取得相关政府许可文件进度等因素的影响,尚有部分建设环节未完成,使得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与原计划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存在一定差异。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保障资金的安全、合理运用,本着对投资者负责及谨慎投资的原则,结合目前项目实际开展情况,公司决定对该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由原定的2024年4月30日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截至2021年10月1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为24,314.16万元,其中:年产100GW新能源发电装备制造基地项目14,382.79万元,研发创新中心扩建项目9,474.31万元,全球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457.06万元;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4,314.16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募投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鉴证,并于2021年10月12日出具了《关于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230Z2674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2021年4月16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安排等。 2023年8月24日,公司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余额总计60,000.00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2023年12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球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已基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可按实施计划结项,为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效能,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8,706.44万元(含银行利息,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同时注销相应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12月25日,公司“全球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实际节余募集资金8,710.09万元,已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96,909.53万元,其中36,909.53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60,0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2021年4月16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安排等。 2021年10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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