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解释作出的调整。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根据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调整。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 2023 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 号〉的通知》(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规定了
“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6号,自2024年1月1日期执行解释第17号。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印发的准则解释第16号、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关于执行解释第16号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对租赁业务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对2022年1月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 |
合并报表 | 母公司报表 | ||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全面追溯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5,568.75 | 45,568.75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64,460.37 | 64,460.37 |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对2022年1月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 |
合并报表 | 母公司报表 | ||
未分配利润 | -17,002.46 | -17,002.46 | |
盈余公积 | -1,889.16 | -1,889.16 |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合并报表 | 母公司报表 | ||
2023.12.31 /2023年度 | 2022.12.31 /2022年度 | 2023.12.31 /2023年度 | 2022.12.31 /2022年度 | ||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全面追溯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6,294.61 | 35,300.51 | 46,294.61 | 35,300.51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1,096.46 | 41,331.15 | 51,096.46 | 41,331.15 | |
未分配利润 | -4,321.66 | -5,427.58 | -4,321.66 | -5,427.58 | |
盈余公积 | -480.19 | -603.06 | -480.19 | -603.06 | |
所得税费用 | -1,228.79 | -12,860.98 | -1,228.79 | -12,860.98 |
(2)关于执行解释第17号对公司的影响
截止公告披露日,执行解释17号尚未对公司相关会计处理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涉及的追溯调整影响数据不会导致公司最近两年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质改变,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