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40 证券简称:南极光 公告编号:2024-021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对已发生减值损失的部分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并对部分已无使用价值及转让价值的资产进行了核销。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原因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应收款、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根据评估和分析的结果,公司对存在减值的资产计提了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对应收款项计提了信用减值准备,对部分已无使用价值及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进行了核销。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范围和总金额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项目
根据减值测试结果,本次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主要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存货、固定资产等,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计138,529,519.84元,详细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 本期计提金额 | 上期计提金额 |
信用减值损失 | ||
坏账准备-应收账款 | 36,015,053.51 | -2,368,919.13 |
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 | 149,340.23 | 1,584,144.74 |
坏账准备-应收票据 | 2,338,369.34 | -1,143,781.24 |
坏账准备-应收款项融资 | -3,230,487.93 | 1,285,084.31 |
小 计 | 35,272,275.15 | -643,471.32 |
资产减值损失 | ||
存货跌价准备 | 9,107,646.16 | 9,124,204.42 |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94,149,598.53 | 346,795.71 |
小 计 | 103,257,244.69 | 9,471,000.13 |
合 计 | 138,529,519.84 | 8,827,528.81 |
2、核销资产项目
(1)本期核销的固定资产情况:核销的固定资产原值1,089,559.65元,已计提折旧金额890,755.26元,已计提减值金额1,529.74元,计入营业外支出金额197,274.65元。
(三)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
(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
本公司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等。
对于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应收款项及租赁应收款,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其他类别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某项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
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1、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除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外,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不同组合的确定依据: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组合1
组合1 |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组合2
组合2 | 本组合以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为关联方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组合3
组合3 | 本组合以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
组合4
组合4 | 本组合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组合5
组合5 | 本组合根据预期信用损失测算,信用风险极低的融资租赁业务应收取的保证金。 |
对于划分为组合1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合并范围内关联企业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
账 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一年以内(含一年,以下类推)
一年以内(含一年,以下类推) | 3.00 |
一至两年 | 10.00 |
两至三年
两至三年 | 20.00 |
三至四年
三至四年 | 40.00 |
四至五年 | 80.00 |
五年以上
五年以上 | 100.00 |
对于划分为组合2的合并范围内应收款项,具有较低信用风险,不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划分为组合3的银行承兑汇票,具有较低信用风险,不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划分为组合4的商业承兑汇票,按照应收账款连续账龄的原则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划分为组合5的长期应收融资租赁保证金,根据预期信用损失测算原则计提坏账准备。
根据以上标准,2023年度公司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35,272,275.15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标准与计提
存货可变现净值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以上标准,2023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9,107,646.16元,转销存货跌价准备11,367,943.98元。
(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标准与计提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资产减值损失的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根据以上标准,2023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94,149,598.53元。
三、重大单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因公司报告期末对固定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的绝对值的比例达到30%以上,且绝对金额大于1,000万元,现将报告期末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资产名称 | 金额 |
固定资产净值(元) | 358,379,438.62 |
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元) | 268,375,107.72 |
可收回金额的计算过程 |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及子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 |
的净额与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鉴于公司的设备类固定资产的未来现金流无法合理计量,即无法对其未来产生的现金流进行合理的分割计量。因此本次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确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即: 可收回金额=公允价值-处置费用 (1)公允价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2)处置费用考虑了拆除费以及交易过程产生的交易税费以及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其他交易费用,包括律师费等费用。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 |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 《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 |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金额(元) | 94,149,598.53 |
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原因 | 受市场不确定性等多因素影响,终端手机厂商对背光源的需求下降,手机LED背光源市场竞争激烈,公司手机背光源产品的售价及毛利率呈下降趋势,公司对于手机LED背光源等传统业务的相关投资预计可能出现闲置或经济效益低于预期的情形,出现资产减值迹象。 |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138,726,794.49元,减少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38,726,794.49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138,726,794.49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