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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极光: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证券代码:300940 证券简称:南极光 公告编号:2024-014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1日以邮件、电话、书面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其中胡星飞先生、陈秋凤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荣华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依法履行职权,列席、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对公司规范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管理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对《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当满足的条件为:“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则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

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和健康发展,利润分配预案制定过程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且得到了有效地贯彻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健全、合理、有效,能够适应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的要求。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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