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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方制药: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4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6,672,720.79元,加上2023年初未分配利润766,492,999.11元,减去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7,744,895.90元,减去2022年度股东分红61,233,500.00元,调整未分配利润-859,154.10元,会计政策变更调整未分配利润-358,956.69元,2023年末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912,969,213.21元。

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38,572,531.43元,加上2023年初未分配利润591,033,917.90元,减去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7,744,895.90元,减去2022年度股东分红61,233,500.00元,调整未分配利润7,732,386.91元,2023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858,360,440.34元。

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858,360,440.34元。

公司发展阶段处于成长期,净利润增长较稳健,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提出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拟以公司当前总股本159,643,1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5.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为79,821,568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公司当前总股本159,643,136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合

计转增31,928,627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91,571,763股(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本年度现金分红占当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为35.21%,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100%。本次分红后的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金额未超过2023年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如在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按照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规划。

(三)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鉴于公司当前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经营业绩成长性相匹配。

二、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2024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

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稳定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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