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专项核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帅丰电器”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2020年10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指定孙婕、郑文英担任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间为2020年10月19日至2022年12月31日,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尚有部分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国信证券将继续对帅丰电器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履行持续督导责任,直至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国信证券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17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52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2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85,500.8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9,124.8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9月30日到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
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9月30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1444050_B01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核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全部用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 |
1 | 年新增40万台智能化高效节能集成灶产业化示范项目 | 97,100.00 | 53,124.82 |
2 | 高端厨房配套产品生产线项目 | 13,649.38 | 11,000.00 |
3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20,141.67 | 15,000.00 |
合计 | 130,891.05 | 79,124.82 |
(三)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情况
公司于2023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3,141,049.19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344,319,020.22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公司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开设账户作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 2020年9月,帅丰电器、保荐机构与前述银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该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国信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孙婕、郑文英对该专户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募投项目 | 初始存放金额 | 专户余额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 | 33050165654609188888 | 年新增40万台智能化高效节能集成灶产业化示范项目 | 543,707,520.00 | 263,364,721.91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 | 1211026129101777777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150,000,000.00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 | 1211026129178888888 | 高端厨房配套产品生产线项目 | 110,000,000.00 | 80,954,298.31 |
合计 | - | - | 803,707,520.00 | 344,319,020.22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855,008,000.00 |
减:券商保荐及承销费 | 51,300,480.00 |
收到募集资金总额 | 803,707,520.00 |
减: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期间支付其他发行费用的金额 | 12,459,331.74 |
减:2020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期间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 244,772,383.73 |
减:2020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期间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 127,750,751.51 |
加:2020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期间理财产品收益 | 19,307,042.03 |
加:2020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期间扣除手续费的利息收入 | 8,825,814.60 |
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446,857,909.65 |
减:2023年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 113,141,049.19 |
加:2023年理财产品收益(注) | 9,226,563.09 |
加:2023年扣除手续费的利息收入 | 1,375,596.67 |
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344,319,020.22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注1) | 85,500.8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314.1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8,566.4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注2)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1)-(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年新增40万台智能化高效节能集成灶产业化示范项目 | 否 | 53,124.82 | 53,124.82 | 53,124.82 | 7,112.04 | 29,501.60 | 23,623.22 | 55.53 | 2024年(注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否 | 15,000.00 | 15,000.00 | 15,000.00 | 2,357.61 | 15,357.14 | -357.14(注4) | 102.38 | 2023年(注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高端厨房配套产品生产线项目 | 否 | 11,000.00 | 11,000.00 | 11,000.00 | 1,844.46 | 3,707.68 | 7,292.32 | 33.71 | 2023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注6) | |
合计 | - | 79,124.82 | 79,124.82 | 79,124.82 | 11,314.11 | 48,566.42 | 30,558.40 | 61.38 | - | - | - | - | - |
注1:募集资金总额系根据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计算得出,未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注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124.82万元。注3:受市场环境和消费需求等影响,近年来集成灶行业增速有所减缓。公司基于现有的产能需求情况,放缓了该项目的建设投入进度。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年新增40万台智能化高效节能集成灶产业化示范项目”已延期。
注4:“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中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超额部分人民币357.14万元系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注5:截止2023年12月28日,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进行结项。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并已完成相关注销手续。注6:“高端厨房配套产品生产线项目”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智能洗碗机及橱柜生产线建设,该项目募集资金节余较多主要系洗碗机相关生产线投入较少。基于公司当前自主生产洗碗机产品的市场需求情况、自主生产成本较高、洗碗机款式更新迭代速度较快、洗碗机产品生产已较为成熟、市场上OEM生产厂商较多等因素,公司对自建洗碗机生产线的可行性重新进行了调研和评估,决定不再自建洗碗机生产线进行生产,而是采用OEM的方式生产集成式洗碗机与嵌入式洗碗机产品。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决定终止实施“高端厨房配套产品生产线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结存余额(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人民币8,095.43万元。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经核查,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二)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经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经核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00.00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2023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20,000,000.00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不超过12个月的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023年度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 类型 | 金额 (万元) | 起止时间 | 期限(天)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是否到期 | 收益 (万元) |
中国建设银行浙江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5,000.00 | 2022-12-13至2023-3-31 | 108 | 1.500%-3.000% | 是 | 221.92 |
中国工商银行定期添益型存款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9,000.00 | 2022-12-19至2023-6-21 | 184 | 0.2500%-3.0000% | 是 | 133.87 |
产品名称 | 类型 | 金额 (万元) | 起止时间 | 期限(天)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是否到期 | 收益 (万元) |
中国工商银行定期添益型存款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0 | 2022-12-19至2023-6-21 | 184 | 0.2500%-3.0000% | 是 | 14.87 |
中国建设银行浙江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3,000.00 | 2023-4-4至2023-6-30 | 87 | 1.500%-3.100% | 是 | 169.95 |
中国工商银行定期添益型存款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9,000.00 | 2023-6-29至2023-12-4 | 158 | 0.2000%-2.9500% | 是 | 114.89 |
中国工商银行定期添益型存款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0 | 2023-6-29至2023-12-4 | 158 | 0.2000%-2.9500% | 是 | 12.93 |
中国建设银行浙江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3,000.00 | 2023-7-3至2023-9-28 | 87 | 1.500%-3.000% | 是 | 163.07 |
中国建设银行浙江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3,000.00 | 2023-10-9至2023-12-4 | 56 | 1.500%-3.000% | 是 | 91.16 |
2023年度公司累计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人民币790,000,000.00元,累计到期收回上述理财产品及上年末同类型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共计人民币1,149,226,563.09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无尚未到期收回的理财产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会计师对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帅丰电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结论为:“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如实反映了2023年度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六、保荐人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访谈了公司财务负责人,查阅了募集资金管理相关的制度,查阅了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会议文件、信息披露文件,取得并查阅了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流水,抽查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凭证、相关合同,查阅了审计机构出具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帅丰电器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中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孙 婕 郑文英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