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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通世纪: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于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2023年度)会议同意召开此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4年5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

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

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者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6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根据公司与并购深圳市倍泰健康测量分析技术有限公司时的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自业绩承诺方应补偿股份数量确定之日起至该等股份注销前或因股东大会审议不通过注销方案等原因而被赠与其他股东前,该部分股份不拥有对应的股东表决权且不享有对应的股利分配权利。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享有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投票权。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其他本公司邀请的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广州市天河区科韵路 16 号广州信息港 A栋12楼)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00《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00《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00《关于聘任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7.00《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8.00《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00《关于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需逐项表决)√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7)
10.0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03《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0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0.0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0.06《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0.07《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议案2已经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2023年度)会议审议通过;除议案2外其它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2023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中,议案10需逐项表决。

上述议案中,议案9、议案10.01、议案10.02、议案10.03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3年修订)》等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会议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

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IR@etonetech.com)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信函或电子邮件时间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请发送电子邮件后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

2024年5月8日(星期三)和2024年5月9日(星期四),9:0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广州市天河区科韵路16号广州信息港 C1栋10 楼)

4、会务联系

联系人:徐锡彬、陈昌龙

联系电话:020-66235506

Email:IR@etonetech.com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科韵路 16 号广州信息港 C1栋10 楼

邮编:510665

5、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2023年度)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2023年度)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授权委托书》特此公告。

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04月2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310”,投票简称为“宜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名称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持股数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备注

注:

1. 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委托他人出席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及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股票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非自然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名称(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会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表决意见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00《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00《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00《关于聘任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7.00《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8.00《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00《关于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需逐项表决)√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7)
10.0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03《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0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0.0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0.06《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0.07《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可能纳入会议议程的临时提案或其他本人(本单位)未做具体指示的议案,受托人(享有、不享有)表决权,并(可以、不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注: 1、请股东在“对于可能纳入会议议程的临时提案或其他本人(本单位)未做具体指示的议案,受托人(享有、不享有)表决权,并(可以、不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处进行选择,若股东未进行选择,则视为受托人享有表决权,并且在会议中的表决符合委托人的要求或授权;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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