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3679 证券简称:前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6
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年11月10日,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普通股13,460,000股,发行方式为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价格为13.9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88,305,4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67,117,113.89元,到账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取得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5,600,085.38元,到账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实施主体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调整后)(1)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2) | 投入进度(%) (3)=(2)/(1) |
1 | 铝合金冷凝式热交换器扩能建设项目 | 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2,717,199.27 | 0 | 0% |
2 | 铝合金冷凝式热交换器技改项目 | 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5,000,000 | 0 | 0% |
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5,000,000 | 0 | 0% |
合计 | - | - | 192,717,199.27 | 0 | 0%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如有):
账户名称 | 银行名称 | 账号 | 金额(元) |
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缙云壶镇支行 | 19810601049998888 | 104,768,930.28 |
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缙云壶镇支行 | 19810601048899996 | 45,191,250.00 |
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缙云壶镇支行 | 397483729194 | 45,188,032.45 |
合计 | - | - | 195,148,212.73 |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投资于铝合金冷凝式热交换器扩能建设项目、铝合金冷凝式热交换器技改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了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产品具体情况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公司拟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协定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二)投资决策及实施方式
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向董事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进行披露,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收益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备查文件
(一)《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查意见》;
(四)《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