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保荐人”)作为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仪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现将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培训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4 月 19日,东方投行保荐代表人张玥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部及财务部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
二、参加本次培训的人员和培训地点
参加本次培训的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部及财务部相关工作人员。本次培训的地点为汉仪股份会议室。
三、本次培训的内容
本次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范要求;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和减持要点。
四、本次培训的成果
保荐代表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对汉仪股份的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部及财务部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培训得到
了公司的积极配合,全体参与培训人员均进行了认真深入学习,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重要性得到全体参与培训人员的认同。培训人员均表示在日常经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相关法规,依法规范运作。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现场培训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张 玥 徐有权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