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保荐人”)作为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仪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955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5.6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2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251.1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948.8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8月23日全部到位,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2]第1-00139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 64,200.00 |
减:发行费用
减:发行费用 | 6,251.13 |
募集资金净额 | 57,948.87 |
减:累计已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减:累计已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 23,519.54 |
减:购买理财产品
减:购买理财产品 | 24,493.20 |
银行手续费支出
银行手续费支出 | 0.04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 934.87 |
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 10,870.96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2年9月,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翠微路支行、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寿路南口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账号:0200186419200156903)。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年9月,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寿路支行、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寿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55945159810203)。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年9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驿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15000109027443)。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年9月,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东方证券承销
保荐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101040160001442762)。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余额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寿路南口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寿路南口支行 | 0200186419200156903 | 345.08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寿路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寿路支行 | 755945159810203 | 4,397.35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支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支行 | 15000109027443 | 5,022.40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 1101040160001442762 | 1,106.13 |
合 计
合 计 | 10,870.96 |
注1:公司银行账户0200186419200156903开户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寿路南口支行,该支行是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翠微路支行的下级支行,由于万寿路南口支行没有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权限,因此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银行为其上级支行。
注2:公司银行账户15000109027443开户行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支行,该支行是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的下级支行,由于该支行没有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权限,因此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银行为其上级分行。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2、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根据业务经营需要,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上海驿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上海市虹口区水电路1402号601-606室、1501-1506室”变更为《“上海市闵行区罗阳路707弄品域新天利商务广场8号地下1、1_4层01室”。
3、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948.87万元,扣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53,643.87万元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4,305.00万元,尚未使用。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部分募集资金将出现暂时闲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2023年5月11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27,000万元《(含本数)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含本数),并在该等额度范围内,对此前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予以追认;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进行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
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的募集资金未到期理财产品余额24,493.20万元,其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汉仪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的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张 玥 徐有权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57,948.87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374.27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3,519.54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 |
汉仪字库资源平台建设项目
汉仪字库资源平台建设项目 | 否 | 20,898.12 | 20,898.12 | 909.30 | 1,005.17 | 4.81 | 2025年9月1日 | 0.00 | 0.00 | 不适用 | 否 |
上海驿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上海驿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 否 | 11,828.61 | 11,828.61 | 7,035.99 | 7,059.02 | 59.68 | 2025年9月1日 | 0.00 | 0.00 | 不适用 | 否 |
营销服务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营销服务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 否 | 5,917.14 | 5,917.14 | 428.98 | 455.35 | 7.70 | 2025年9月1日 | 0.00 | 0.00 | 不适用 | 否 |
补充营运资金
补充营运资金 | 否 | 15,000.00 | 15,000.00 | 15,000.00 | 100.00 | 0.00 | 0.00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
计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53,643.87 | 53,643.87 | 8,374.27 | 23,519.54 | -- | -- | 0.00 | 0.00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 |
未确定用途的超募资金 | 否 | 4,305.00 | 4,305.00 | 0.00 | 0.00 | -- | -- | -- | -- | 不适用 | 否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4,305.00 | 4,305.00 | 0.00 | 0.00 | -- | -- | -- | -- | 不适用 | 否 |
合 计
合 计 | 57,948.87 | 57,948.87 | 8,374.27 | 23,519.54 | -- | -- | 0.00 | 0.00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情况进展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情况进展 | 超募金额为4,305万元,暂未明确用途。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根据业务经营需要,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上海驿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上海市虹口区水电路1402号601-606室、1501-1506室”变更为“上海市闵行区罗阳路707弄品域新天利商务广场8号地下1、1_4层01室”。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部分募集资金将出现暂时闲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2023年5月11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27,000万元《(含本数)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含本数),并在该等额度范围内,对此前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予以追认;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进行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的募集资金未到期理财产品余额24,493.20万元,其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