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4年4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以通讯方式通知,由监事会主席陈彩霞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