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重要提示:
●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期内,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6,931,005.82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72,613,978.75元,报告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53,220,043.81元。为了更好的保障公司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充裕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考虑到公司目前经营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生产的需要,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充裕性,进一步提高公司的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发展质量,给投资者带来长期的回报,经董事会研究,公司拟定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3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主要用于:满足公司现有生产线日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进一步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稳定性。今后,公司将更加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执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会审核通过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留存利润全部用于公司经营发展的做法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监事会审核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现状、未来经营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