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781 证券简称:瑞奇智造 公告编号:2024-009
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1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4月9日以专人通知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王海燕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就2023年监事会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编制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由监事会主席王海燕女士报告2023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6号——定期报告相关事项》等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4)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6号——定期报告相关事项》等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4)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5)。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结合2023年度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结合2023年度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要求,公司结合2024年生产经营计划及经营目标,综合考虑市场及行业的发展状况,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71,304,166.05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71,571,304.08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为164,069,161.19元。
2023年度公司权益分派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40,515,5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7,025,775.2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71,304,166.05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71,571,304.08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为164,069,161.19元。
2023年度公司权益分派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40,515,5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7,025,775.2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审计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
况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3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受公司委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汇总表出具了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上会师报字(2024)第5045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公告编号:2024-019)。
2.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3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受公司委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汇总表出具了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上会师报字(2024)第5045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公告编号:2024-019)。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对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形成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委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上会师报字(2024)第5046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1)和《关于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公告编号:2024-022)。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公司监事薪酬考核情况和2024年度公司监
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董监高薪酬管理制度》《2023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了2023年度公司监事薪酬考核情况,并拟定了《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董监高薪酬管理制度》《2023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了2023年度公司监事薪酬考核情况,并拟定了《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5)。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专用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生产能力及生产效率,公司拟增加专用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投资总额。该项目投资总额由21,658.91万元增加至23,158.91万元,增加部分的资金将由公司自有资金及申请银行贷款等方式解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增加专用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2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