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7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首席合伙人:张晓荣
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08人
2023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506人
2023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79人
2023年收入总额(经审计):7.06亿元
2023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4.64亿元
2023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2.11亿元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8家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6,900万元
2023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3家
(二)聘任会计师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2024年1月22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召开了2023年度审计计划沟通见面会,公司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年审会计师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范围、时间和人员安排、审计策略、重要审计事项、审计应对程序、独立性等事项的汇报,并提出了具体建议和要求。
(三)2024年4月9日,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召开了2023年度审计报告初稿情况的沟通会,就2023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关键审计事项、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四)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及摘要、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北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