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公司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中兴华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8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96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89人。2022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84,514.9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35,088.5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2,011.50万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15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14,809.90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3,602.43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
监管措施2次。中兴华所从业人员39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7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04月08日、2023年05月15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所为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的约定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中兴华所对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进行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同时对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兴华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中兴华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兴华所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时间和人员安排、审计重点领域及审计策略和拟采取的措施、初步审计结果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1、2023年3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更够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中兴华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024年03月29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
会计师召开沟通会,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重大事项及关键审计事项等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中兴华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汇报,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3、2024年04月10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审阅稿)、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兴华所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审计范围、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审计重点、审计问题及意见等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沟通。
公司认为,中兴华所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和规范,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比较客观、完整、清晰、及时,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拟提请续聘议案。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