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67 证券简称:海森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2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韦闯凡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和《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和《2023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和《2023年年度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内部管理制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推动公司规范化运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该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及未来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资金需求等情况,兼顾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公司2023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实施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监事会同意通过该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从业执业资格,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为2024年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管理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部分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部分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1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的情况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部分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1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稳健、有效长远健康发展,按照风险、责任与利益相协调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表决情况: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吴洋宽先生因工作调动,已向监事会提出书面辞职。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张建南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