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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心集团: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标准,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公司治理层面:包含治理结构、组织机构、内部审计、人力资源、发展战略、企业文化等方面。

2、业务流程层面:包含资金活动、资产管理、采购业务、生产管理、销售业务、财务报告、预算管理、投资与融资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等方面。

3、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管理、关联交易、提供担保、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重大投资、信息传递与披露等重要事项。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遵循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2、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3、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5、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三)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情况

1、内部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形成了相互独立、相互制约、权责明确的工作机制,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促进公司更好的规范运作。

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其中董事会下

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促进董事会更全面、科学、高效的决策。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由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各项决议。2023年7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配套修订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规则。根据最新修订发布的以上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从规则、制度层面更加清晰规范和有效保障了独立董事和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的勤勉履职和内控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与稳健发展。监事会是公司内部的监督机构,向全体股东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管及经理的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及公司财务情况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2)组织机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在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下,设立了符合公司业务规模和经营管理需要的组织机构,明确规定了各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环环相扣的内部控制体系,在公司正常经营、扩大规模、提高质量、增加效益等方面都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各业务板块、各子公司、各职能部门均按组织结构及权限实行运作管理,公司重大事项均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实行审批,实现了对主要业务环节和主要管理对象的控制和监督。各子公司根据自身的经营特点,不断完善持续提升决策执行和反馈评价系统,支撑公司进行有效的各项经营与管理活动。

(3)内部审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公司内部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内部审计部门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2023年度,公司持续完善内部审计和监督的权限和程序,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不断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内部审计制度》,在赋予的职责和权限范围内独立行使审计监督职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控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等规定,对公司生产经营各环节和子公司的财务收支及经济活动进行审计、检查和监督,对其经济效益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做出合理有效的评价,发挥监督作用,促进了公司规范、高效、稳健经营,针对公司对外投资事项、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但保事项、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等进行专项审计,保障公司重大经营活动按上市公司监管要求有效运行。

(4)人力资源

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奋斗者为本,建立和实施了较科学的聘用、培训、考核、奖惩、晋升和淘汰等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制定了有效的人力资源规划,保障了公司发展目标的实现,实现了人力资源的有效配置,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和工作关系。公司通过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人力资源政策制定和实施方面给予原则指导及相关建议。公司持续加强人才体系建设,以业务发展需要的核心能力建设,以关键核心岗位人才梯队培养,开展支撑业务战略落地,建立以解决问题为导向、以文化为引领的人才培养体系建设与资源投入,致力于发展成为公司核心业务人才培育以及未来发展需要人才队伍的孵化基地。持续提升员工系统作战能力、激发组织活力、挖掘人才潜力、发展并储备人才梯队,打造人才竞争力成为企业可持续有质量增长助推器。

公司在干部管理与培训方面,按照各层级能力发展需求及对组织的贡献程度,采取不同的培养策略并开展继任人才梯队培养计划。在业务能力培养方面,秉持“根据业务来,推动业务走”的理念,结合业务场景的挑战及需求、实施业务能力提升培养项目,加强内部专业知识沉淀积累,持续发展核心岗位专家队伍。

(5)发展战略

公司综合考虑宏观经济政策、国内外市场需求变化、行业发展趋势、竞争对手状况和内外部战略环境和运营环境等影响因素,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持续研究和充分论证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及规划,制定目标清晰、操作可行的发展战略,并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和形势下,适时调整战略落地实施规划与举措,通过有效的战略管理合理规避战略风险并充分抓住战略机遇,确保公司未来持续稳健地发展和规范经营。

公司以“提供高效的工作方式,与客户、员工、合作伙伴共同成长”为使命,以“以数字化连接商业活动,成为一家值得信赖的企业级全场景运营服务商”为愿景,以“客户第一、团队协作、拼搏担当、诚信正直、拥抱变化”为公司文化价值观,坚定“行稳见远,开放共生”的经营理念,通过持续构建开放的供应链、产业链、生态链,形成以数据驱动的数字业务形态,最终形成一个员工值得托付的、合作伙伴共生的、客户始终信赖的超级平台。

(6)企业文化

在公司发展战略和企业文化梳理发布下,公司建立了多元化的宣传渠道和方式,向企业员工和社会公众宣扬公司文化价值观,使文化建设融入到经营管理过程的同时,提高社会公众对企业的认知度。为支撑使命和愿景落地,并助力集团战略落地和业务发展,公司加大集团文化价值观和行为准则的内容和案例宣导,让文化深入人心,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增强企业全员的凝聚力,以及以客户为中心的拼搏担当。

2、风险评估

公司根据战略目标及发展思路,结合办公行业和SaaS行业特点,建立了系统、有效的风险评估体系:根据设定的控制目标,全面系统地收集相关信息,准确识别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公司采用定量及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风险分析及评估,对财务状况、资金状况、资产管理、运营管理等内部风险因素进行收集,为管理层制订风险应对策略提供依据,同时公司组织开展专项风险评估项目,定期报告对可能影响公司目标实现的各种内部外部风险,及时提出应对风险的策略措施。公司审计部及相关职能部门对公司总部及各子公司的主要业务流程进行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和内控测试,并针对所发现的风险及内控缺陷提出改善建议。

3、控制活动

为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建立了相关的控制政策和程序,主要包括:业务流程与授权审批、会计系统控制、资产安全控制、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的控制等。

(1)业务流程与授权审批

建立健全公司经营业务的流程化建设,设立流程、关键风险控制点测评,建立以流程为中心的管理体系,追求企业组织的简单化和高效化。公司各项经营活动需审批业务必须要有明确的审批权限及流程,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

2023年度,公司在持续按原授权规范的基础上,严格执行,保证各级管理层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为了保证公司各项业务的合规性,公司审计部针对具体业务事项进行独立稽核,通过独立稽核来验证各项交易和记录的正确性。

(2)会计系统控制

公司严格遵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建立了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及各项具体业务核算和费用报销制度,明确了各岗位职责,并将内部控制要求贯穿其中,不断加强公司会计管理,提高会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公司通过SAP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账务处理,使财务核算工作实现信息化,有效保证了会计信息及资料的真实、完整。

(3)资产安全控制

公司制定了较为完善的资产管理制度,对公司资产的购置、登记、管理、处置以及相关财务核算进行了明确规定,保证资产独立完整、权属清晰。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严格的登记、管理及记录,严格控制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维护及报废,保护固定资产安全,对实物资产的验收入库、领用发出、保管及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采取了职责分工、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保证了资产的安全、完整。

4、信息与沟通

(1)信息系统管理

公司设立数字化中心,配有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对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访问与变更、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控制,保证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公司有SAP信息管理系统、WMS仓储系统、OA流程管理等多个业务系统,有效的推进了信息化建设,实现业务与财务信息高度集成、有效流转,确保各管理层级、各部门、各业务单位以及员工与管理层之间信息传递更迅速、顺畅,沟通更便捷、有效。

(2)信息披露

公司根据《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信息披露的一般规则、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披露标准、信息的传递、审核及披露程序、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职责和责任追究制度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证券投资部为信息披露管理工作的日常职能部门和执行对外信息披露的唯一机构,具体负责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并设置了联系电话等投资者沟通渠道,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互动与交流。2023度,公司严格执行上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5、内部监督

公司积极加强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一是对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情况进行常规、持续的监督检查,二是对内部控制的某一或者某些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报告期内,我们重点对以下事项做了专项内部监督。

(1)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的控制

2023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变更、使用情况监督及信息披露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管理方面,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募集资金,遵循专户存放、规范使用、如实披露、严格管理的原则,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2023年6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3年7月18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非公开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目前市场竞争环境、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变化和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施等情况,决定对“智能办公设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和“集团数字化运营平台建设项目”进行终止并结项,并将上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余额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本次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等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财务状况,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增强公司经营实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2)对外投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建立了系统完善的投资决策机制,并在《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中分别明确了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审批流程、批露标准,严格界定重大投资的决策权限与程序、投资管理以及相关人员职责等。2023年度,公司对外投资业务主要为前期投资的股权投资业务和根据业务需要增设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外投资活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执行,有效的保证了对外投资活动的规范性、合法性和效率性;同时,公司对投资子公司的财务、重大事项、人事及信息披露等纳入集团统一管理体系,按照公司内控制度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行使股东权力决定公司各控股子公司董事会及主要领导的任命和重要决策,使公司的各种决策和制度能有效、快速地在子公司贯彻执行,有效地管控各项经营活动。

(3)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严格加强对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监控和管理,报告期内无重大关联交易事项。2023年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修订并发布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按照新规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等,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合法、公允、合理,保证公司各项业务通过必要的关联交易顺利地开展,保障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4)对外担保

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公司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公司章程》中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2023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对外担保制度》执行。报告期内,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了审批和披露义务。公司无逾期和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对外担保(非子公司担保),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

(5)子公司管理

公司对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统一协调,重点关注子公司的发展战略、年度财务预决算、重大投融资、重大担保、大额资金使用、主要资产处置、重要人事任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等重要事项。公司分事业部对分子公司进行管理,各事业部建立配套制度对各项业务进行规范。集团审计部定期对各子公司进行审计,规范子公司的运作,促进子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公司通过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流程,明确母子公司间的权责、利益关系,确保母公司对子公司

实施有效管理和控制。

对各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筹资、投资、费用开支等实行年度预算管理,根据市场及企业自身情况核定并下发各子公司的年度经营、投资、筹资及财务预算,并将年度预算分解下达实施;公司刷新了各控股子公司权限矩阵,明确权限层级,使子公司各项业务执行可控;控股子公司的绩效方案、薪酬预算由公司统一签批,对控股子公司业绩考核与激励约束实现统筹管理。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0.5%但小于1%,则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0.5%但小于1%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以下情形的(包括但不限于),应认定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1)控制环境无效;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3)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控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够发现该错报;

(4)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加以改正;

(5)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出现以下情形,应认定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1)关键岗位人员舞弊;

(2)未按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3)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4)财务报告过程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虽未达到重大缺陷标准,但影响财务报告达到合理、准确的目标。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损失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0.5%但小于1%,则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损失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0.5%但小于1%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的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五)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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