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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泰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 至 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经审计的2022年度收入总额为266,287.7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54,019.07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5,168.13 万元。

容诚共承担366家上市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2,888.06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容诚对本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60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并于2023年5月15日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容诚在执业能力、执业质量、对公司审计业务的熟悉程度以及保密工作等方面较为符合公司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容诚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盛泰集团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

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年4月20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性水平的确定、审计重点关注的风险领域和事项、计划报告目标及时间安排、执行业务相关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出具相关的情况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2024年4月18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等内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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