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2024年4月19日,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和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与绩效考核,促进公司效益增长与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章程》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制定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按照其所担任的职务领取相应的报酬,其薪酬由工资、绩效考核收入两部分组成,其中工资由公司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考核收入与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和个人履职情况挂钩,
不另外领取董事职务津贴;未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职务津贴。
(2)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的职务津贴为人民币10万元/年(税前)。
2、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其工作岗位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监事职务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领取监事职务津贴。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工资、绩效考核收入两部分组成,其中工资由公司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考核收入与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和个人履职情况挂钩。
四、其他规定
1、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上述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