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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安达: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在2023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保证公司的持续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回顾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304.6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0.58%;实现利润总额4,501.4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77.3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62.6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55.36%;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105,508.4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2.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1,684.3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3.39%。

二、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履职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作为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勤勉、尽责地履行职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重大事项及时召开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忠实地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在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考核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等方面,积极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10次董事会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召开时间会议届次审议通过的议案
12023年1月12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1、《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9、《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2023年1月2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1、《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32023年2月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
2、《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3、《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的议案》
7、《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42023年2月23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1、《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3、《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7、《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8、《关于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表的议案》
10、《关于〈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
52023年3月3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1、《关于开立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62023年4月2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关联人提供担保和反担保的议案》
9、《关于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11、《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3、《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4、《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15、《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6、《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7、《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72023年4月2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1、《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82023年8月3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5、《关于终止租赁办公场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6、《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92023年10月2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1、《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02023年12月2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1、《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3、《关于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关于签署关联交易<补充协议>的议案》
5、《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确保各项议案得到充分执行,以保障各位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召开时间会议名称审议通过的议案
12023年2月2日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3、《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22023年5月17日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1、《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关联人提供担保和反担保的议案》
7、《关于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8、《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9、《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2022年9月18日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1、《关于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四)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严格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设定的职权范围运作,在各自的专业领域,就专业事项进行研究、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和重要意见。

(五)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勤勉尽职地履行职责。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的关联交易、担保等事项作出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以谨慎的态度发表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或意见,同时也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特定事项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审议。整个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项未提出过异议。为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了有价值的指导意见,积极发挥独立董事对公司治理的监督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2024年董事会的主要工作

(一)积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科学决策重大事项,高效执行每项股东大会决议。

(二)切实做好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对外披露相关信

息,进一步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及公司透明度,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三)严格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健全公司规章制度,持续优化治理结构,协同管理层、财务、经营等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完善风险防范机制,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四)依法维护投资者的权益,特别是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持续完善投资者沟通渠道和方式,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互动交流,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不断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投资价值。

(五)全体董事将加强学习《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参加深交所、证监局及上市公司协会等组织的培训,加强对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及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规定的认识与理解,提升履职能力,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及可持续发展。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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