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11 证券简称:中科微至 公告编号:2024-008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将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451号) 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0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0.20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76,6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48,557,661.34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409,128,589.34元。实际到账金额为人民币2,758,704,28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0月22日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101048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982,009,090.57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金额 |
实际收到募集资金 | 2,758,704,280.00 |
减:报告期末募投项目累计使用金额 | 1,842,285,126.57 |
其中: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金额 | 108,605,055.28 |
使用募集账户支付的募投项目款 | 660,657,652.66 |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845,477,200.00 |
使用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注) | 144,798,141.16 |
项目结项补充流动资金支出 | 82,747,077.47 |
减: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置换金额 | 5,151,702.21 |
减: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 | 4,994,916.45 |
加:募集资金理财产品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75,736,555.80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982,009,090.57 |
注:
截至2023年
月
日,超募资金转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144,798,141.16元,实际累计已支付的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4,433,014.85元(含手续费13,253.89元),利息收入人民币7,212.71元,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尚有余额372,339.02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 》(上证发 [2023]) 194号)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经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修订了《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具体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公司及具体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
监管协议对公司(及子公司)、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开户人 | 银行名称 |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
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 农业银行无锡厚桥支行 | 10651001040011017(已注销)(注2) |
10651001040011009(已注销)(注2) | ||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光大银行无锡分行 | 39920180806298868 |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无锡锡东支行 | 510904579310919 |
510904579310828 | ||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宁波银行无锡锡山支行 | 78060122000270656 |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无锡城北支行 | 322000633013000774060 |
322000633013001002853 | ||
322000633013001003101 | ||
322000633013001003274 | ||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南京银行无锡城南支行 | 0412230000000762 |
0412200000001094 | ||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北京分行 | 8110701012902431403 |
安徽中科微至物流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 光大银行无锡分行 | 39920180807637866 |
中科微至人工智能技术研发(江苏)有限公司 | 宁波银行无锡锡山支行 | 78060122000270712 |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南京银行无锡城 | 0412250000001416(注1) |
南支行 | ||
广东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 | 南京银行无锡城南支行 | 0412290000001382(注1) |
中科微至自动化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 南京银行无锡城南支行 | 0412280000001392(注1) |
注1:2023年度,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0412250000001416,具体内容详见于2023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科微至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于南京银行无锡城南支行(注1)分别开立0412290000001382、0412280000001392账户并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四方监管协议。
注2: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0651001040011017及10651001040011009已于2022年1月完成注销。
(三) 募集资金的专户储存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相关募集资金银行账户的期末余额合计人民币33,314,923.90 元。该金额不包含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 余额 |
农业银行无锡厚桥支行 | 10651001040011017 | 已注销 |
10651001040011009 | 已注销 | |
光大银行无锡分行 | 39920180806298868 | 0 |
39920180807637866 | 61.12 | |
招商银行无锡锡东支行 | 510904579310919 | 631,712.66 |
510904579310828 | 1,370,685.79 | |
宁波银行无锡锡山支行 | 78060122000270656 | 14,050,657.21 |
78060122000270712 | 70.09 |
交通银行无锡城北支行 | 322000633013000774060 | 49,026.17 |
322000633013001002853 | 4.24 | |
322000633013001003101 | 259,805.97 | |
322000633013001003274 | 0 | |
南京银行无锡城南支行 | 0412230000000762 | 13,706,993.12 |
0412200000001094 | 3,245,683.35 | |
0412280000001392 | 0 | |
0412290000001382 | 1.96 | |
0412250000001416 | 222.22 | |
中信银行北京分行 | 8110701012902431403 | 0 |
合计 | 33,314,923.90 |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及通知存款,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及通知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或金融机构名称 | 产品名称 | 存款方式 | 余额 | 到期日 | 预计年化 收益率 | 存款期限 |
南京银行 | 南京银行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20,000,000.00 | 2024/2/20 | 1.60%/2.7%/2.85% | 113天 |
290,000,000.00 | 2024/1/5 | 1.55%/2.55%/2.8% | 53天 | |||
100,000,000.00 | 2024/2/28 | 1.6%/2.5%/2.8% | 96天 | |||
125,000,000.00 | 2024/1/5 | 1.50%/2.65%/2.8% | 29天 | |||
35,000,000.00 | 2024/1/24 | 1.55%/2.5%/2.8% | 33天 | |||
20,000,000.00 | 2024/3/20 | 1.6%/2.5%/2.8% | 91天 | |||
宁波银行 | 宁波银行结构性存 | 结构性存款 | 60,000,000.00 | 2024/3/25 | 1.5%-2.95% | 180天 |
款 | 20,000,000.00 | 2024/5/30 | 1.00%-2.85% | 182天 | ||
25,000,000.00 | 2024/6/12 | 1.5%-2.85% | 183天 | |||
40,000,000.00 | 2024/3/28 | 1.5%-2.85% | 91天 | |||
交通银行 | 交通银行七天通知存款 | 七天通知存款 | 10,000,000.00 | 不适用 | 1.8% | 不适用 |
交通银行大额存单 | 大额存单 | 101,714,166.67 | 2026/5/6 | 3.30% | 909天 | |
101,980,000.00 | 2026/5/6 | 3.30% | 880天 | |||
合计 | - | 948,694,166.67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七天通知存款、券商收益凭证等)。
2022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0,000.00万元
(包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2023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110,000.00 万元人民币(含)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023年度,公司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向光大银行、招商银行、南京银行、宁波银行、交通银行及中信证券累计滚动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及收益凭证等理财产品人民币4,091,694,166.67元,取得到期收益人民币26,198,021.2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除二、(三)中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及七天通知存款外,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均已到期,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本公司的募集资金账户。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陵制造基地数字化车间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南陵制造基地数字化车间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8,225.35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于2023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科微至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7)。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11月1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发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6.39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科微至关于以集合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2023年2月3日,公司已完成本次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3,23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31,608,698股的比例为2.461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44.90元/股,最低价40.70元/股,回购均价43.16元/股,累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9,785,338.84元(不含交易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2023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发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3.62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科微至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0)和《中科微至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51)。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8,787股,占公司总股本131,608,698股的比例为
0.097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7.0695元/股,最低价为34.75元/股,累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34,422.12元(不含交易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3年4月1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智能装备制造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的2023年4月26日延长至2023年10月26日。上述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
2023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议案》及《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同意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市场销售及产品服务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装备与人工智能研发中心项目”及“市场销售及产品服务基地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并对募投项目“智能装备制造中心项目”、“智能装备与人工智能研发中心项目”及“市场销售及产品服务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的2023年10月26日延长至2025年10月26日。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2023年12月修订) 》(上证发 [2023]) 194号) 和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中科微至上述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 [2022] 15号)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2023年12月修订) 》(上证发 [2023]) 194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中科微至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3年度,中科微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及具体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等相关规定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748,557,661.34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88,370,538.1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842,285,126.57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总额比例 | 0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注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智能装备制造中心项目(注2) | 否 | 292,521,749.00 | 292,521,749.00 | 292,521,749.00 | 33,960,808.60 | 72,226,266.33 | -220,295,482.67 | 24.69 | 2025/10/2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南陵制造基地数字 | 否 | 180,288,098.00 | 180,288,098 | 180,288,0 | 19,872,916. | 103,475,84 | -76,81 | 57.39 | 2023/ | 该项 | 不适用 | 否 |
化车间建设项目 | .00 | 98.00 | 16 | 5.16 | 2,252.84 | 10/26 | 目效益反映在公司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 |||||
智能装备与人工智能研发中心项目 | 否 | 225,938,725.00 | 225,938,725.00 | 225,938,725.00 | 35,926,316.53 | 78,410,120.72 | -147,528,604.28 | 34.70 | 2025/10/2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市场销售及产品服务基地建设项目 | 否 | 140,680,500.00 | 140,680,500.00 | 140,680,500.00 | 11,065,278.19 | 15,150,475.73 | -125,530,024.27 | 10.77 | 2025/10/2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500,000,000.00 | 500,000,000.00 | 500,000,000.00 | - | 500,000,000.00 | -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项目结项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 | - | - | 82,747,077.47 | 82,747,077.47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超募资金投向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不适用 | 845,477,200.00 | 845,477,200.00 | - | 845,477,200.00 | -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超募资金 | 否 | 不适用 | - | - | - | 不适 | 不适 | 不适用 | 否 |
418,853,248.18 | 用 | 用 | ||||||||||
股份回购 | 否 | 不适用 | 144,798,141.16 | 144,798,141.16 | 4,798,141.16 | 144,798,141.16 | -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1,339,429,072.00 | 2,748,557,661.34 | 2,329,704,413.16 | 188,370,538.11 | 1,842,285,126.57 | -570,166,364.06 | 79.08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 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3年度内,公司无此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3年度内,公司无此情况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的相关产品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二、(三) |
之说明。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2023年度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
注1: 由于公司未承诺截至期末投入金额,此处填写为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注2: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智能装备制造中心项目”受到公司发展战略、实际经营情况和行业发展趋势等多方面因素以及新生产车间的产能利用率放缓的影响,致使项目实施进展未达预期,因此将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3年10月26日。2023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智能装备制造中心项目”、“智能装备与人工智能研发中心项目”及“市场销售及产品服务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的2023年10月26日延长至2025年10月26日。注3: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陵制造基地数字化车间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南陵制造基地数字化车间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8,225.35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实际补充流动的金额为节余募集资金及其对应利息收入合计8,274.7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