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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设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再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2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4 、会计政策变更日期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特此公告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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