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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集团: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陈禹)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陈 禹)

本人任职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尽责履职,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审慎发表独立意见,履行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的诚信与勤勉义务,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陈禹,中国国籍,1971年9月出生,宏观经济学博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曾任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四川省视频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成都智元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7月至今任台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9年11月至今任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3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投票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应出席会议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董事会54100
股东会22000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在任职期间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审慎判断,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23年度,本人基于独立、审慎的立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发表时间发表事项发表意见类型发表意见
11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4月21日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独立意见同意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意见同意
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董意见同意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独立意见同意
2-2023年4月21日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2年度)独立意见同意
3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8月18日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独立意见同意
4-2023年8月18日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3半年度)独立意见同意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担任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第十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委员、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2023年,本人秉承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职,以独立的立场、专业的视角为公司经营管理出谋划策。召集主持了一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参加了六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一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召开日期会议内容发表意见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2023年01月16日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公司审计部2022年第四季工作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工作计划》《公司审计部2022年度工作报告及2023年度工作计划》《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与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2022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计划进行沟通。同意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2023年03月28日审议《2022年度审计报告初稿》;与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度审计工作项目组就审计进度,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同意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2023年04月19日审议《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审计部2023年第一季度工作报告及第二季度工作计划》。同意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2023年08月18日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审计部2023年半年度工作报告及第三季度工作计划》。同意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2023年9月21日审议《关于制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的议案》。同意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2023年10月23日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第三季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审计部2023年第三季度工作报告及第四季度工作计划》。同意
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2023年03月28日审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同意
会议名称召开日期会议内容发表意见
会议
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2023年04月19日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同意
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2023年12月29日审议《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对公司的定期专项检查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本人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审计前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年报审计总体策略及关于年度审计工作计划与安排的汇报并进行了交流。审计完成阶段,与会计师事务就审计工作整体情况及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审慎客观行使表决权,2023年度,本人对于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及时向公司充分了解相关情况,并查阅相关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地做出判断,在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

2、通过媒体、中小股东等途径了解社会各界对公司及产品的意见看法,及时向公司反馈信息并提出建议,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发布信息,确保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公平获得公司相关信息。

3、持续关注公司规范运作和日常运营情况,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运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4、持续关注中小投资者对公司的意见,在公司发布2022年年度报告后,参加公司2022年度网上业绩交流会,以此作为桥梁加强与投资者间的互动,广泛了解投资者关于公司经营、发展和股东回报方面的关切和意见。

(六) 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以专业的精神,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了解行业动态,关注媒体媒介有关公司的新闻报道、资讯信息,对公司重大事项及其进展及时了解掌握。本人还通过电话、现场调查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了解掌握公司经营动态。密切关注公司的内控体系建设、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重大担保等事项,监督与规范企业的经营运作。

同时,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2023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2023年日常业务经营的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预计2023年度与关联方发生采购材料、租赁房屋等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625.00万元。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与关联自然人的租赁合同履行有利于保持公司员工队伍稳定,交易有其必要性。交易遵循客观、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利用交易调节财务指标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

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2、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年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报告期内,本人主动了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开展情况,促进公司规范开展信息披露工作。

3、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在会前,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四川华信提交的相关资料文件进行了认真审阅,对四川华信的审计服务经验、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充分评估,认为其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四川华信在聘任期内按照国家的政策、法规,以勤勉敬业、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按期按质完成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了真实、准确的审计报告,公正、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故,本人同意续聘四川华信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本人对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认真地核查,认为2022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发放符合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通过的薪酬方案标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地区、行业整体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情况相符。

5、2023年,本人还重点关注了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募资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期,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募资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公司放缓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是基于对行业与宏观经济形势审慎判断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整体上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亦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公司为本人各项工作的开展给予了大力的配合。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董事会召开之前审阅议案资料,在公司年审工作中充分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以上是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汇报。2024年度我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结合自身专业优势和经验,为公司在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内部控制建设等方面提供更多建设性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________

陈禹2024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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