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彩虹集团: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要求,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依法依规独立行使职权,保障股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监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检查,积极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组织召开四次会议,各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表决程序等合法、合规,出席会议的监事投出赞成票,全部议案均获通过,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形。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时间审议通过的议案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4月21日《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2023年一季度报告》
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8月18日《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9月22日《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10月24日《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对报告期内公司依法运作、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决议执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内控制度建设、信息披露、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落实、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检查,依法行使职权。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3年监事会成员参加了两次股东大会,列席了五次董事会会议,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进行监督,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召集召开及决策程序合法,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科学合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得到认真落实;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尽职尽责较好完成2023年各项重点工作和年度方针目标,监事会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财务检查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审核公司季度、半年度及年度财务报告、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以及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

公司各期财务报告真实可靠,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定期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及未来发展需要,充分考虑了股东合理诉求。

3.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根据调整后的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落实募投项目建设,充分考虑了行业和公司实际,审慎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是对公司、股东负责任的表现,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定要求,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报告期,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不当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公司利益的情况。

4、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进行监督检查,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进行审核,认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控体系健全;内部控制体系覆盖了运营管理各个环节,保证了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生产运营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严格的执行和持续改进,能够对经营风险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董事会出具的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5、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遵守公平信息披露原则,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实际运作中未违反相关规定,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能得到有效执行。

6、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认为: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健全完善,公司严格按照制度的要求执行相关登记及管理,没有发现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没有内幕交易发生,维护了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7、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公司涉及到的各项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据市价公平定价,向关联自然人租赁房屋有利于保持员工队伍稳定,交易存在必要性。公司不存在重大关联交易。发生的关联交易履行了审批程序,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其他工作及事项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积极参与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等组织的各项培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加强与股东、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公司员工的沟通交流,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反映股东和员工意见、诉求,积极寻找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法。公司监事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忠实履行监督职责。报告期内,不存董事会不履行职责时由监事会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的情况,不存在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专项调查的情形。

四、2024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职责,依法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财

务状况、募投资金使用、内控体系运行、重大事项决策及进展、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进行有效监督和核查,认真履行好监督职能。依法列席、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进一步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保护股东、公司和员工等各相关方的权利。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4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