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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特科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证券代码:301399 证券简称:英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公司拟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如《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完成权益分派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88,000,000股变更为127,600,0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88,000,000元变更为127,600,000元。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拟对注册地址进行变更,注册地址由“浙江省安吉县递铺街道乐三路468号”变更至“浙江省安吉县递铺街道环岛东路1369号”(最终注册地址以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信息为准)。

如《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注册资本、注册地址进行变更,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修订)》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指定人士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本次《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安吉县递铺街道乐三路468号;邮政编码:313300。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安吉县递铺街道环岛东路1369号;邮政编码:3133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800万元。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760万元。
第五十六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将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第五十六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 ……
修订前修订后
……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拟定并经董事会审议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出具意见。 公司在制订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认真研究和讨论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并由独立董事出具意见。独立董事还可以视情况公开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在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通过各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公司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 (四)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 3、公司实习差异化的先进分红政策: …… (六)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与机制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 (四)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 3、公司实行差异化的先进分红政策: …… (六)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与机制
修订前修订后
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订。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明确的意见,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 3、公司因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或分红水平较低时,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年报全文中披露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配低于规定比例的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在召开股东大会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4、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的派发事项。 (七)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 ……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订。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董事会及监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 3、公司因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或分红水平较低时,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年报全文中披露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配低于规定比例的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在召开股东大会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4、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
修订前修订后
2、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等原因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议案需分别经监事会和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实施。提交股东大会的相关提案中应详细说明修改利润分配政策的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为公众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提供便利。 (八)利润分红回报规划 …… 3、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公司董事会应根据股东大会制定或修订的利润分配政策,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保调整后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不违反利润分配政策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制定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并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七)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 …… 2、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等原因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议案需分别经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实施。提交股东大会的相关提案中应详细说明修改利润分配政策的原因。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为公众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提供便利。 (八)利润分红回报规划 …… 3、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公司董事会应根据股东大会制定或修订的利润分配政策,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保调整后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不违反利润分配政策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制定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应经
修订前修订后
……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关于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将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本次工商变更登记事项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最终核准登记的结果为准。修订后的《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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